真實、客觀、公正是媒體的生命線,也是媒體必須遵守的職業道德操守。這應該是一個常識。星島日報刊登的報導「一片出走聲中袁紅冰被拒批」,即不真實,也不客觀,更不公正。
澳大利亞屬自由民主國家,人權法治是其立國之本。儘管中共企圖通過經濟、文化、教育、傳媒、社區等各個領域的滲透,使澳大利亞變成中共的政治殖民地,但是中共的這個企圖至今並未得逞,也永遠不會得逞。澳大利亞仍然是國際自由民主社會中堅定的一員。
身處自由民主之國的所有媒體,都應該嚴格遵守法治原則和媒體的道德準則,任何人不得例外。雖然星島日報聲稱自己是「澳洲發行量最高中文日報」,但在法治之下,也不會擁有刊登虛假報導而不必認錯道歉的特權。正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星島日報六月十四日頭版頭條關於我的報導中稱:「據本報的消息來源,袁的難民申請是一波三折,難民申請已被移民局拒絕,目前正按程序向難民上訴審裁處(RRT)提出上訴。」這段話是完全虛假的。不知把星島日報置於今日尷尬之地的「本報的消息來源」是為何人?星島日報可否將這個神秘的「本報的消息來源」公之於眾?如果繼續依靠這種提供虛假信息的「本報的消息來源」,星島日報的未來令人憂慮。
但是,說來也算奇觀,星島日報關於我的虛假報導一出,又有數家華文媒體,勃然亢奮 ,也趁風揚沙,參與鼓噪,大有假戲真做之意。然而,只需我簡短聲明,寥寥數語,鼓噪者便閉嘴收聲,噤若寒蟬。所以如此,只因假不勝真,虛不壓實也。
想六月十四日當天,星島日報頭版頭條,以通欄紅色大字刊出虛假報導的標題,其氣勢何其洶洶;今日對我要求公開道歉的聲明卻三緘其口,沉默如晦,其情態又何其怯怯。
古有明訓,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希星島日報聽我良言相勸:遵從古訓,翻然悔悟,公開道歉,以表認錯之意,以正公眾視聽;切不可冥頑不化,固執錯誤,貽笑天下。
在此,我願重申日前聲明中對星島日報的兩項要求:
一、立即在貴報刊登《一片出走聲中袁紅冰被拒批》一文的原來的位置,同樣醒目地刊登貴報的鄭重道歉的聲明;
二、立即刊登貴報所說的「就陳用林出走發表致傅瑩大使的公開信」,以正公眾視聽。
要求星島日報公開道歉既為了警戒下次,也是為挽救星島日報的聲譽。望星島日報決策者盡快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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