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臺灣國軍的IDF「經國」號戰機(組圖)

發表:2005-10-04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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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IDF「經國」號



臺灣「中國國民革命軍」空軍自40年代起,裝備了多代美制軍用飛機。其中戰鬥機就包括P-39、P-51、F-86、F-104、F-5、F-16A等,由螺旋槳戰鬥機一直到第三代噴氣戰鬥機。長期裝備美式先進戰鬥機,使得僅統轄著2000萬人的臺灣當局,一直在空軍戰鬥機層面保持著與大陸間的技術均勢。但負面的影響即臺灣一直缺乏自行研製戰鬥機的能力,而且處處受美國武器售臺政策困擾。為此臺灣當局在70年代後勵精圖治,力求在美國支持下,最大程度的獨立研製一種較為先進的戰鬥機。



70年代末期的時局背景是,臺空軍現役的F-104、F-5日漸老邁,更新替換的機種一直沒有著落。當時臺方最佳的選擇是美國剛研製成功,先進程度僅次於F-15的F-16A/B戰鬥機,但美方拒絕出售。美國原本還有另外兩種專為出口而研製的低檔戰機F-20「虎鯊」(F-5戰鬥機的改進型)和F-16/79(換裝低性能的J-79發動機的F-16)。本來臺方「退而求其次」也是挺好的選擇,諾斯羅普公司的F-20堪稱一款性能優異的戰鬥機,這得益於其採用先進的F404渦扇發動機,加力推力可達71.1千牛(約合 7255公斤),為其贏得了當時「世界上緊急起飛最快,對地攻擊最准」的美譽。可以看出,F-20是一種非常適合在臺灣地區使用的防禦性戰鬥機,很對臺灣軍方的口味。並且臺灣裝備了大量的F-5戰鬥機,對於換裝?-2牧甲訤-5的F-20來說也顯得很便利的事。在同樣是渴望大撈一筆的諾斯羅普和通用動力眼中,急於「消費」的臺灣軍方真好似一隻「肥羊」。1980年,這兩家美國軍火巨頭各自委派了一名副總裁抵臺與臺灣當局磋商售機計畫。

但1982年中國與美國簽訂了 8.17公報,美方因此暫時停止了向臺售武。美國政府的這一政策對諾斯羅普而言不啻是一場災難。由於4架F-20原型機中的2架相繼墜毀,首席試飛員不幸身亡等一系列變故,F-20最終沒能獲得一份訂單而於1986年無果而終,諾斯羅普為此投入的10億美元巨資也一併付之東流。同時解放軍空軍的殲-8高空高速戰鬥機研製成功,殲-7系列進入成熟階段,對臺灣的威脅越發增大。眼見美國政府與中國大陸關係的變化,臺灣當局深刻體味到了「世態炎涼」與「人情冷暖」。面對日益老化、破敗的F-104、F-5機群,臺灣當局一籌莫展。本想依靠「老美老闆」實現「軍事現代化」武力對抗祖國的臺灣當局只好硬著頭皮,咬定牙關在無奈與失落或許還多些憤怒和恐慌中面對國際政治形勢變化的壓力。出於對自身利益、出路及安全的考慮決定自行研製新一代噴氣戰鬥機IDF(自產防禦戰機Indigenous Defense Fighter)。




臺先進戰鬥機計畫1983年展開,戰鬥機定名為IDF (Indigenous Defence Fighter 自製防禦戰機)。計畫總的目標是研究一種防禦性的戰鬥機,針對目標為解放軍大量裝備的殲-7、殲-8戰鬥機和對地攻擊飛機,力求在質量上取得優勢。總研製計畫稱為「安翔計畫」,內轄四個子計畫,分別是空氣動力和機體設計的「鷹揚計畫」,先進發動機的「雲漢計畫」,飛行控制和航空電子系統的「天雷計畫」,最後是自行研製空對空導彈的「天劍計畫」。整個研製計畫最終耗費超過10億美元。最早對IDF進行曝光的是美國合眾社於1988年6月24日的一期報導。該報導稱臺灣工程師在位於得克薩斯沃思堡的通用動力F-16飛機製造廠學習設計高性能戰鬥機。同年底IDF正式公開露面,1989年5月28日完成了首飛。1994年首批生產型共20架IDF由漢翔集團支付駐防於臺中清泉崗空軍基地的第8飛行中隊。至1999年底停產,IDF共計裝備臺軍130架。可以講,在整個IDF計畫中,美國政府的立場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美國人採取了一種既不 「觸怒」中國政府又可高效「協防」臺灣的策略。不僅進一步武裝了臺灣,而且使得臺灣擁有了設計、生產先進戰鬥機的能力,從而將台海局勢引向「不統不獨」的方向,最大限度地保障美國在東亞地區的利益,實屬惡毒。

為了集中全臺灣的科研力量完成IDF戰鬥機,臺當局斬除戶系派別阻撓,於83年將隸屬空軍總部的航空發展中心合併到中山科學院中。當時航發中心人員為此還有被「降格」的想法。




準備階段的另一件大事是臺方選定美國通用動力公司為主要技術支持提供商,主要參與「鷹揚計畫」。當時通用動力公司研製了F-16戰鬥機,諾思羅普公司則研製了F-20。後者是臺空軍主力戰鬥機F5E的母公司,與臺方合作是輕車熟路,性能不太先進的F-20在政治層面也較為容易躲過大陸方面的壓力。但是,臺方考慮到F-20當時一架都沒有賣出去(至今F-20外銷量仍為0),諾思羅普公司很可能為了F-20的前途考慮,在援助臺方自行研製戰鬥機時留一手。用當時臺軍方決策人之一郝柏村的話說:「我不放心,因為沒有人會笨到替買主設計新飛機,而扼殺自己產品的市場。」最終臺方選定了通用動力,這使得IDF在很多方面有模仿F-16的痕跡。

IDF在設計期間有過很多的布局方按-2,此處不過多描述。下表為布局方按-2示意圖。




美方百餘來臺赴臺技術人員中,有現職人員,也有退休人員。對於退休人員來說,IDF計畫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為他們的退休金增加了不少數字。臺方還在臺中清泉崗營區,專門興建了供美方人員和家屬居住的符合美國生活習慣的社區,生活購物、體育娛樂設施齊全。

IDF在設計之初統共考慮過四種設計方按-2,而最終的結果是將四個方按-2進行了合理的整合,既考慮了氣動、結構的先進性,又照顧到了研發的成本及技術風險。最終確定的IDF氣動外形雖有妥協,但仍具備第三代戰鬥機的水平。採用了雙發、翼下兩側橢圓形固定進氣口、中等展弦比中等後掠角中單翼、單垂尾、翼身融合的布局。機翼前緣融有全翼展前緣襟翼,後緣為全翼展襟翼,外側為襟副翼。機體大部分採用金屬結構,計畫逐步增用複合材料。可收放前三點式單輪起落架,前起落架向前收,主起落架向內收入進氣道側面。有著陸尾鉤,可利用跑道上的應急阻攔索。增壓和空調座艙採用航空研究公司的空調系統。數字式電傳操縱系統用右側駕駛桿,裝抗高過載大傾斜角座椅,採用馬丁.貝克公司Mk12零零彈射座椅。

IDF戰鬥機採用翼身融合體設計主翼根前緣的大邊條一直前伸至座艙兩側,可有效的改善其起降性動及大迎角飛行性能。還可以顯著提升機體的結構強度。IDF並未追趕八十年代鴨翼布局的潮流,卻採用了相對保守的邊條翼布局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1)採用邊條翼結構,翼身融合程度高,可有效增加機體內部的載油量;2)採用邊條翼結構,有利於隱身性能的提高;3)採用邊條翼結構,可以避免產生主翼渦流,不至降低主翼效率(以色列自研的LAVI就存在這一問題);4)技術上難度小,可以撿美國人成熟技術的便宜。由此可見,IDF採用邊條翼結構而放棄近距耦合鴨翼布局是一種較為明智的選擇,看似保守的技術為IDF帶來的是實用與有效。其實我們細心地觀察一下美研戰機,以F-16到F-22再到JSF,沒有一種採用鴨式布局,就已經很能夠說明問題了。IDF採用了平直的大展玄比(針對戰鬥機而言,其展弦比達3.8以上),變彎度設計的梯形中單翼結構,主翼前後緣裝有全翼展襟翼或襟副翼。平直的主翼及大展玄比設計使得IDF在中、低空、亞音速的飛行狀態中誘導阻力小,輕便,靈活、安全性高還可以降低耗油率,從而賦予了IDF較高的機動性能。

IDF的尾翼採用帶下反角的全動水平安全定面和切角的大後掠角垂直安定面,這種結構不但可以減輕結構重量,還可以減少振動,提高結構壽命。IDF的兩臺渦扇發動機並列安裝於機身內部的後側,橢圓形的進氣口緊貼在兩側翼根下方的肋部。從F-16採用腹部進氣起,這一新穎的結構馬上成為了一種新的潮流,並迅速取代了兩側進氣的結構。腹部進氣雖然具有大迎角進氣效率高的優點,但也存在著擠佔機腹空間,前起落架位置不易安排等先天缺陷。IDF的肋部進氣形式實際上是對兩側進氣及?-2共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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