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先驅論壇 中國殺一儆百

發表:2006-06-1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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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紐約時報》一名研究員的審判在16日開審,法律系統和人權專家們表示,這是中國日益依賴以國家機密法嚴格控制信息的證明。
在《紐約時報》北京分部工作的趙岩被控泄露國家機密和欺詐,他否認了這項指控,《紐約時報》也否認他透露國家機密。

這一案件的批評家指責,當局以全方位的保密法來限制公眾及網際網路輿論,甚至一些反叛的新聞媒體。

儘管中國經濟繁榮帶來更廣泛的經濟和人身自由,與政府和共產黨有關的信息的法規範圍也比過去二十年擴大。人權觀察駐香港辦公室的裴克林(NICOLAS BECQUELIN)說:「這個制度確實是擴大了,但基本上,什麼都可以列為國家機密。」

趙岩自2004年9月被收監,如果他在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被判有罪,將會面臨十年以上徒刑。

對他的指控是與2004年9月7日他發表在《紐約時報》的一篇文章有關。文章說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提出辭去軍委主席一職。

對趙岩的起訴書沒有宣稱他是這個信息的渠道,相反,針對他的主要證據是2004年7月趙岩準備的一份手寫記錄的複印件,內容有關胡錦濤可能晉升的傳言。

在3月,檢察官對趙岩撤訴,似乎趙岩有可能獲得釋放,但在上個月又提出乎相同的指控。

對於中國的辯護律師,涉及國家機密法的案件有許多難以克服的障礙。據一些中國法制專家稱,一個強大的政府機構、國家保密局,絕對有權決定哪些是國家機密資料,而法院無權質疑這種決定。

此外,當局可以限制律師與委託人之間的聯繫,無法獲得證據,並舉行閉門聆訊。趙岩被捕後,他的律師莫少平曾多次被阻止與他的當事人見面,原因是案件涉及國家機密。法律專家說,莫少平必須小心評論這個案件,因為揭露案情也會被視為犯罪行為。

國家秘密法的範圍也會阻嚇對案件的公眾分析和批評。例如,中國法律專家發表評論時,堅持不能將自己的名字刊登出來,因為害怕官方的報復。


《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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