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先驱论坛 中国杀一儆百

发表:2006-06-1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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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纽约时报》一名研究员的审判在16日开审,法律系统和人权专家们表示,这是中国日益依赖以国家机密法严格控制信息的证明。
在《纽约时报》北京分部工作的赵岩被控泄露国家机密和欺诈,他否认了这项指控,《纽约时报》也否认他透露国家机密。

这一案件的批评家指责,当局以全方位的保密法来限制公众及互联网舆论,甚至一些反叛的新闻媒体。

尽管中国经济繁荣带来更广泛的经济和人身自由,与政府和共产党有关的信息的法规范围也比过去二十年扩大。人权观察驻香港办公室的裴克林(NICOLAS BECQUELIN)说:“这个制度确实是扩大了,但基本上,什么都可以列为国家机密。”

赵岩自2004年9月被收监,如果他在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判有罪,将会面临十年以上徒刑。

对他的指控是与2004年9月7日他发表在《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有关。文章说前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辞去军委主席一职。

对赵岩的起诉书没有宣称他是这个信息的渠道,相反,针对他的主要证据是2004年7月赵岩准备的一份手写记录的复印件,内容有关胡锦涛可能晋升的传言。

在3月,检察官对赵岩撤诉,似乎赵岩有可能获得释放,但在上个月又提出乎相同的指控。

对于中国的辩护律师,涉及国家机密法的案件有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据一些中国法制专家称,一个强大的政府机构、国家保密局,绝对有权决定哪些是国家机密资料,而法院无权质疑这种决定。

此外,当局可以限制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联系,无法获得证据,并举行闭门聆讯。赵岩被捕后,他的律师莫少平曾多次被阻止与他的当事人见面,原因是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法律专家说,莫少平必须小心评论这个案件,因为揭露案情也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国家秘密法的范围也会阻吓对案件的公众分析和批评。例如,中国法律专家发表评论时,坚持不能将自己的名字刊登出来,因为害怕官方的报复。


《纽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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