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子專欄】張志新案冤嗎?何冤咋申?

作者:唐子 發表:2006-11-24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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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張志新冤案」理性和慈悲的反思
 
 

2006年6月28日,鐵血社區網站之「鐵血論壇」轉貼的陳禹山《張志新 我們民族那份帶血的記憶》。跟貼有:「這段歷史應該寫進歷史教材,讓我們不再走回頭路!」「張志新、遇羅克,林昭等迫害他們的人或許還健在,那些人如今子孫滿堂……他們一定在冷笑,把‘張志新、遇羅克,林昭’視為活該倒霉」「 張志新是偉大啊!為了正義不怕殺頭,是真正的共產黨人!永遠懷念她!」「沒事老炒張志新這碗冷飯幹什麼?……說穿了不就是把張志新等人當一塊打人的磚頭嗎?不是給平反了嗎?還想怎麼樣?」不難看出,30年過後再談論張志新冤案話題,無論是否喜歡的人都依然沒有一個理性的思維,缺乏認真的、負責任的反思。


讀陳禹山關於張志新案的新文及其跟貼,明顯感覺到,作者和評論者都還活在文革話語思維的語境裡,對目前正猛烈地搖撼中共強權統治的「傳九退三」活動要麼一無所知,要麼刻意迴避。作者繼《一份血寫的報告》之後依然是血思維,跟貼者情緒依然主導。這些人都會拒三退,卻不知道其結局將比張志新還冤呢。

一、 從嚴格的、科學的意義上來說,張志新案並不是冤案。

今日回頭來看張志新案,不過是毛澤東和劉少奇權力鬥爭中的犧牲品,談不上冤和不冤。與劉賓雁、李慎之們一樣,張志新心中也有一個理想的共產黨——真理的化身,不一樣的是張志新的性情直率激烈,因此無論跟毛或隨劉,下場都不會好。忠實的共產黨員張志新為黨而死,也可謂自求而得。人看冤,神看未必。


據陳禹山對案情的最新披露,張志新之死的主要原因並非「文革」中反對林彪、「四人幫」,而是對毛澤東的某些工作,提出了直率的意見:「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 集中表現於大躍進以來,不能遵照客觀規律,在一些問題上超越了客觀條件和可能,只強調了不斷革命論,而忽視了革命發展階段論,使得革命和建設出現了問題、缺點和錯誤。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難時期的一些問題上,也就是三面紅旗的問題上……在這個歷史階段犯了「左」傾性質的路線錯誤……在大躍進以來,熱多了,科學態度相對地弱了;謙虛少了 ,民主作風弱了;加了外在的「左」傾錯誤者的嚴重促進作用。」在文化大革命那樣的造神運動中,這樣明確而尖銳的直指毛澤東的錯誤,真是在求關押在找死。想想看,如果給張志新這樣的民主權力,有多少人會仿效?如果全國有一千個這樣的人這樣批評共產黨的偶像毛澤東,毛澤東和共產黨還有什麼權威?


今天看張志新,她其實並不知道「共產黨是什麼」。她對個人迷信、個人崇拜——三忠於、忠字舞——的看法是出於對中共真相的無知。她質問「搞這玩意幹什麼?」認為「對誰也不能搞個人崇拜」。這表明張志新對真正的黨史全然無知,這樣的共產黨在中國在蘇聯在世界都從來沒有過。毛主席萬歲是劉少奇喊出來的,周恩來還給毛澤東下跪,這才是黨史的真實。邪教沒有偶像崇拜,必將分分鐘完蛋。張志新不知道中共是邪教,把二教主劉少奇視為正教代表,從中共黨史角度看,真是實實在在的在反黨。企圖改變中國共產黨的施暴和撒謊的本質特徵,依照她讀書讀來的黨的理念來改造共產黨,這個黨怎能允許她?加入邪教,就意味著選擇了接受邪惡處罰。由此看來,張志新的個人不幸是悲劇卻非冤案。

二、 從死得如此悲慘的結局上看,張志新案名副其實是慘案。


鐵血論壇上有人這樣評張志新案:「現在在政治上最重要的是堅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她當時就是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如果現在她還反對中央,難到就不辦她嗎?」這觀點陳禹山真的還不難以駁倒。而胡錦濤心裏肯定很OK。共產黨的歷史上,黨員被黨代表或黨中央整太正常了,從來就沒有冤案,只有慘案。


想做共產黨的哥白尼或亞瑟,張志新必定會死得非常、非常、非常的慘烈。我們知道:張志新獄中待遇和被處死的方式都非常淒慘:為慶祝她入黨15週年而譜歌遭打,長久被關押在只能坐一人的「小號」裡,判死刑前便成了用窩窩頭沾著經血吃的瘋子,行死刑前被摁在地上頸脖上墊磚頭不打麻藥普通刀割喉……死後瀋陽法院還給她的兩個孩子辦學習班,問他們對母親被處以極刑的態度,讓他們在被恐嚇出來的筆錄——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親了;擁護把她處死刑,為人民除害;政府怎麼處理都行,獄中的東西我們什麼都不要——上簽字。那天夜晚,兩個孩子被父親緊緊摟在懷裡,一起流了一夜的眼淚, 卻不敢大聲哭。


共產黨是邪教,絕對不可理喻。所以從普通黨員張志新到黨的高官劉少奇、林彪,怎麼慘死都不冤,因為入黨的誓言——把一切獻給黨——就包括了同意接受當雞一樣宰割、死得不明不白沒有尊嚴、摔得粉身碎骨並死無歸宿等。如此不被當人看待,死得不痛快、備受折磨,家人還要受牽累,確實是慘案。但是,只要加入共產黨,就自然、必然地作了同意被邪惡處死的選擇,怎麼可以喊冤呢?

三、 張志新案並非政治冤案,卻著實被黨文化謀害得很冤。

1969年1月5日,張志新給曾真寫了一封訣別信,表明:她「懂得了革命,決心要為革命獻出一切」,「願接受最嚴厲的懲罰,毫無怨言」,最後高呼「中國共產黨萬歲!偉大的祖國萬歲!毛主席萬歲!」張志新在求「最嚴厲的懲罰」,這當然就包括了同意遼寧監獄方慘無人道的對待她,她視被踐踏為「為革命」。


張志新是一位將共產黨書本化、理想化了的知識女性,受了《紅岩》、《牛虻》等小說的毒害。她在監獄裡曾筆伐監獄長及獄警:「你們以為一個女共產黨員就可以這樣隨便凌辱的嗎!行凶者、幫凶助威侮罵者,你們可以 逃之夭夭嗎?不!我要向黨向人民控訴你們,要聲討你們。……你們以為利用上述惡劣手段、可恥勾當,就可以軟化革命者的意志,可以向 錯誤路線投降嗎?這除了說明你們手中沒有真理,在真理面前束手無策,軟弱無能外,你們什麼也得不到!……一個被錯誤路線迫害者,脫黨狀態的女共產黨員,孤家寡人一個,在這尖銳複雜的階級鬥爭中,缺點錯誤失策在所難免,是前進中的問題,自身有克服的基礎和可能,在鬥爭中只會提高覺悟 ,越戰越強!因為她日益掌握真理!」,她「要自覺鍛練嚴格的無產階級黨性……堅持真理永不放棄!」(引文見《曾企圖自殺 張志新冤案還有新的秘密》)瞧,張志新在挑釁共產黨的流氓行為,卻自以為是在展示真正的共產黨員英雄的情操,她以為她是共產黨監獄裡的江姐和亞瑟呢!


讀張志新的文字,聽她的言論,我眼前呈現的是一位刻意要成為小說、電影塑造的共產黨員或革命者英雄的人物,執著地要做一名「為真理而鬥爭」的「革命英雄」。張志新的思維和語言充斥著黨文化,很少有別的,跟林昭、遇羅克相比,黨文化烙印烙到了心靈上。「黨性」、「革命」、「人民」、「真理」等詞語在毛澤東、劉少奇那裡很邪,她卻想歸正它們的意思。黨需要張志新完全沒有個性,要鬥誰就斗誰,要撒謊就撒謊。張志新卻想做一位說真話的鬥士。所以黨要整死她,而且讓她死得很慘,即使文革時代倖免死,如果衝著修真她去煉法輪功,一樣會整死。因此我說張志新被共產黨整死一點不冤,但她被黨文化所謀害卻實在冤枉。人本善良,張志新又特別真實,入黨洗腦對她真特別冤,冤啊!


結語:如果張志新案是冤案,拒三退者將比張志新還冤。


作為一個想說真話、求真理的共產黨員,張志新入獄受刑慘死,是生命必定的歸宿,一點也不冤。她「決心要為革命獻出一切」,卻想保留說真話、求真理的權利,怎麼可能?共產黨是施邪惡、耍流氓創建起大井岡山國寨的,怎麼可能允許她說真話、求真理呢?毛澤東不允許,劉少奇也不會允許,鄧小平同樣整她。


當然,從張志新是誤入中共邪教而至死還不知,如此慘烈的死去,還要在地獄裡陪著馬恩列斯毛劉受煎熬,跟他們一樣接受天地神佛的審判,這倒是冤枉。畢竟張志新既非暴民,也非騙子。所以我建議張志新的女兒林林或兒子彤彤,快給母親辦退黨,讓她得以從害她的黨頭兒修筑的「地獄牢房」裡出來。尤其我要建議記者陳禹山們和張志新的粉絲們趕快辦三退。「為革命獻出一切」的誓言帶給張志新的從來就不是榮耀,而是羞辱。她的悲慘命運可謂就是入中共(邪教)宣誓招致的。凡拒三退者,真的將比張志新還冤,如果張志新案是冤案的話。畢竟張志新死的還只是肉身,還有轉世為人的機會。而天滅中共之際,帶著聖經裡所說的「獸印」告別人世,死的就不只是肉體,還包括靈魂或元神,即形神全滅。當然聽者可以不信,但倘若真的是這樣,難道拒退者不比張志新還悲慘還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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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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