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准異見作家劉水返回深圳

發表:2008-05-29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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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異見作家劉水,因揭露深圳勞教所黑幕,被當局禁止返回深圳工作。有關注事件的人士批評當局此舉是政治打壓,無理剝奪劉水的工作權利。

原籍甘肅的劉水曾在深圳工作多年,因發表文章揭露當地露教所黑幕,觸怒當局,被強迫離開深圳返回甘肅,近日,有人邀請劉水到深圳擔任一本刊物的編輯,但深圳市公安局禁止他回來。

計畫邀請劉水工作的張進軍對本臺粵語表示,有關的刊物主要是編輯一些財經專業的資料,並不涉及政治,他認為劉水很適合這份工作,但深圳市公安局的人員向他表明,不會容許劉水回深圳工作。他說:深圳市公安局早前因火矩傳遞,找我談話,叫我不要參與搞事,我順道向他們提出邀請劉水來工作,他們說不合適,原來的局長還在。

張進軍說,劉水現居於甘肅,該處屬貧困地區,加上劉水的政治背景,很難找到工作,他因受到深圳當局的阻撓,因而失去很多工作的機會,現時經濟困難。他批評當局此舉是政治打壓,無理剝奪劉水的工作權利。他說:我認為無道理,共產黨某些領導幹部,不是以事情的合法來判斷,他們認為你揭露的事情對他們的仕途有影響,就不容許。

由於劉水並無通訊電話,只能透過電郵或skype聯繫,記者於截稿前仍無法聯絡上他。

記者致電深圳市公安局查詢,但工作人員拒絕回應,說:我不知道,也不負責這個事情。記者要求他代轉局長的電話,他回答說:我們不提供,也無義務轉。

43歲的劉水出生在一個軍人家庭,1989民運期間因參與組織蘭州的學運,被就讀的學校甘肅財經學院開除學籍,並以 "反革命宣傳組織罪"處以勞教15個月,在甘肅省勞教所執行。其後,劉水南下廣東,曾經在海口《證券資訊週刊》,香港《大公報》駐深圳總編部,《南方都市報》深圳記者站,以及《深圳晚報》等多家媒體任記者或編輯。期間因為主編六四真相,及經常在海外網站發表評論時事的文章,先後三次被海南省和深圳市警方勞教和處罰。2006年5月,他因發表文章揭露深圳市勞教所黑幕,被深圳警方以"誹謗"罪名拘留,然後警方以他"影響深圳形象,危害深圳治安",強制他離開深圳。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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