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有西律師辯詞選錄

發表:2010-01-02 00:59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賀衛方按:發生在重慶江北區法院的這次審判已經成為萬目注視的焦點。陳有西律師在辯論中以法為據,直指要害,成為山城茫茫迷霧中的一道閃亮的劍影。本案不僅僅事關李莊等律師的權利,而且在所謂打"黑"風暴之下,理所當然地成為考驗我們的司法品質的一場標誌性審判。遙想當年,江北區法院是我在大學時的實習法院,去年我還曾有機會再次拜訪該院,向法院的朋友們請益。自己期盼,江北區法院能夠堅持法治立場,把本案辦成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一樁著名審判。判決書上署名的法官,你們會在歷史上留下印記的。

今天這個案件,影響的不只是一個李莊。是中國律師基本權利的一個縮影。英國首相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講中說:"臣民的茅草房,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我今天也套用一下:"中國律師的辯護領地,風能進、雨能進,警察不能進!"請求法庭支持我們這樣的呼聲!

(第一輪辯論)

如果這樣依法執業的律師可以送上法庭判掉,那麼中國刑事辯護將進一步倒退,刑事律師將進一步畏懼刑事法庭,最後就是導致大量的刑事被告得不到負責的、高質量的辯護,冤假錯案必將更多產生,刑事法庭上只有強權的影子而不會有法治的光輝。

(第一輪辯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37規定: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但是,李莊律師審判階段的會見權,卻受到警察的違法"陪同"干預,被監視竊聽,被指手劃腳,引起衝突後,違法的卻抓了合法的。他因為自己認真負責的執業行為,被自己的保護對象舉報,而他被舉報的所有的所謂"犯罪行為",則全是為了查明他的案情,為了他不被判死刑,保護這個舉報人的應有權益。這是一個現代版的《農夫與蛇》,這真是一個哭笑不得的悲劇,體現了當前中國的一種法治亂象,一種特定時期的中國法治西洋鏡。這是對剛修訂的《律師法》的一記響亮耳光!

(第一輪辯論)

同為法律人,相煎何太急。今天的庭審太想急於完成一個既定的目標。但是做得太明顯了。一個國家的法治大廈,離不開李莊這樣公權機關討厭的律師。是他們幫助法庭把住了質量關。揭露了刑訊逼供,防止了冤假錯案。中國刑事法庭上,敢於負責進行真辯的好律師已經不多了。大律師、名律師都已經遠離。如果真要把這樣一個好律師判掉,將來誰會到刑事法庭上來真辯?最後只有只收錢不辦事、配合公權力演戲的所謂的律師。

(第二輪辯論)

本案的起因,可以用一個俗語來概括:秀才碰到兵,有理講不清。一些公權機關長期來的特權思想,對《刑事訴訟法》基本概念的誤解,發展到極致,就是違法當自然,合法被刁難,結果違法的可以抓合法的。

(第二輪辯論)

本案案情不大,但包含的意義重大。中國律師在刑事訴訟中,法律規定的為被告辯護權、會見權、調查權、法律幫助權、幫助控告權、不被監視干擾權,其界限到底在哪裡?怎樣做才是合法的?怎樣做算是違規的?怎樣做是犯罪的?

(開篇陳辭)

中國的最敢說話的律師,最敢為被告負責任的律師,往往是公權機關最討厭的律師、最容易出事的律師。李莊由於他辦案的認真、負責、敢於直面公權力,敢於在律師普遍不敢真辯的環境裡,直接挑戰和指出偵查機關的違法現象,努力尋找證據證明這樣違法現象,不幸成了這種觀念碰撞中的一個犧牲品。

(第一輪辯論)

漂漂亮亮走過場,紮紮實實辦錯案。如果法庭不能保持獨立和理性,聽從於某些法外力量的操控,真把李莊判了,那留給歷史的,會是一個難以抹去的法治傷疤。

(第二輪辧論)

14971589 南京監察 發表於:09-12-31 19:22 [只看該作者]

第一種:李莊有罪,緩刑,取消執業資格。

李莊有損"打黑"大局,分析重慶司法部門官員顧大局、講政治的重要講話以及重慶警方對北京律協"要把李莊案辦成鐵案"的表態,李莊必須定罪。但是,李莊肯定緩刑,理由是,偽造證據妨礙作證本來就是輕罪,李莊案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甚至廢除刑法306條的呼聲又起,緩刑應該是比較雙贏的結果。取消資格是法律明確的規定,順理成章。既純潔了隊伍,也算給律師,特別是北京律師上了一堂生動的政治課。至於李莊以後會怎麼樣,那就不好說了,據我所知沒有執業證甚至沒有律師資格而"混跡"於律師界的人也不在少數,郝勁松不是律師,不也照樣為老百姓仗義執言嗎?所以說,堅持正義或者出賣良知根本和職業無關,特別是在目前中國的法制環境中,可能不做律師,發揮的空間要大得多,所以,取消資格根本算不了什麼。

其實近年來,社會關注的案件最後定罪緩刑或者定罪免罰的案例不少。中央臺的李敏不是定罪緩刑了嗎?鄧玉嬌不是定罪免罰了嗎?定罪說明沒抓錯你,緩刑或者免罰又平息了異議,這是最聰明的做法!
至於什麼時候下判決,我覺得這樣的案件肯定會從快的。任何事情,只有懸而未決的時候,才是最有話題性的時候,一旦塵埃落定,自然就會被人淡忘,何況我們又是以善忘聞名於世的。
第二種:李莊無罪釋放

可能性1%。這個結果是最壞的,因為勢必要引起一場大動盪,不僅影響重慶,甚至可能影響全國。
如果按照現在披露的證據,公平的審判,可以肯定的說無法給李莊定罪,而如果有新的證據,在之前的證據交換時就早該出示了,現在未見披露,說明就沒有。

我認為這些年我們的法制建設進步是明顯的,那麼在全國媒體和網路的關注之下,怎麼可能公然瞎判呢?

在這種情況下,公檢方最有面子的下臺方式,就是證人不出庭(理由不願意),這樣,我的證據(證言)不被法院採納,以至於因證據不足,而釋放李莊--只能說明我證據不足,而不能說明你李莊無罪,只能說明證人不配合,而不能說明我作偽證或教唆作偽證。

反之,如果讓證人出庭,接受兩個知名大律師的質詢,結果是什麼呢,一樣是這些證據被推翻,比如你說我眨眼了,證據呢?你說我在暗示你,證據呢?你說我叫你去賄賂公安,證據呢?,如果都沒有的話,一樣無法使李莊入罪,結果就從"無法證明李莊有罪"變成了"李莊無罪",這個結果是公檢無論如何無法接受的。

hsmt 發表於:09-12-31 23:23 [只看該作者] 第4樓
不然!政治角力,

如今重慶薄某打黑風聲正起,豈可因一人而誤章法?李莊正是我同學之父~~~

十面埋伏,四面楚歌,
遺恨江東應未消,芳魂零亂任風飄。
-----虞姬

13076702 彭義士 發表於:10-01-01 17:48 [只看該作者] 第5樓
審判長多次休庭和提醒別跑題;專家稱其遭遇挑戰前所未有

剛開庭,李莊提出"申請審判員和公訴人集體迴避"。這是付鳴劍要面對的首個挑戰。

李莊力爭迴避 審判長休庭以對

李莊稱,自己的案子是龔剛模案延伸案,同一個專案組偵辦兩案,他發現偵辦組中有警員涉嫌刑訊逼供龔剛模。因此,請求審判員和公訴人集體迴避。

付鳴劍扭頭與左右陪審員交流後,駁回該申請。

"經合議庭合議,被告人李莊的申請無法無據,當庭駁回並不得申訴。"付鳴劍說。

李莊再次要求當庭遞交5份書面申請,遭到付鳴劍拒絕,理由是"庭審已經進入質證程序"。

"法院給我的《被告人權利告知書》上,寫明瞭我有這個權利,審判長卻都給我駁回了。你哪怕出去方便一下,然後回來跟我說不行,也可以啊。"李莊力爭。

付鳴劍揮槌宣布,"休庭10分鐘"。

10分鐘後,付鳴劍允許李莊遞交申請,對其申請一一作答後,要求公訴人詢問被告人。

"證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8個證人有7個被重慶公安關起來了,他們不願意出庭,你們完全可以強制他們出庭。"因沒有證人出庭,李莊拒絕繼續下一環節。

"如果我的這些合法權利都得不到保障,這個庭開下去就沒有什麼意思了。我一句話都不說,也請我的兩位辯護人保持沉默,讓審判長和公訴人他們兩個去審......"李莊隨即沉默。

公訴人連續問了2個問題,李莊都沉默以對。公訴人隨即決定,放棄發問。

付鳴劍讓辯護律師開始詢問。

"我有滿肚子的話要說,說話的前提是依法,我已經做好了進監獄的準備,你們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吧。"李莊還勸審判長把案子移交出去,"盡快丟掉我這個燙手山芋"。

"被告人李莊請注意,今天是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你涉嫌偽造證據和妨礙作證罪,請你遵守法庭程序。"公訴人突然插話。

"那我申請讓3位公訴人迴避。這個,需要檢察長才能答覆,你審判長無權決定。"李莊又說。

庭上庭下,都注視著付鳴劍。他再次敲槌,"休庭10分鐘"。

兩次要求查看檢方材料 法庭裁決不同

申請再次被駁回後,李莊突然表示願意配合庭審。

"我保留我的權利,但我們不能浪費司法資源,請公訴人重新提問。"李莊說。

舉證階段,檢方相繼宣讀了龔剛模、李莊的助理律師馬曉軍的證言。

因事先沒有獲得馬曉軍的證言,辯護律師要求查看,被檢方當庭拒絕。

"你代表國家檢察機關出庭,按你說的,你的證據都是合法的,那為什麼藏著掖著不敢拿出來給大家看看?你們不讓證人出庭,證人證言不給辯方看,你們究竟有什麼貓膩?"李莊辯護律師陳有西當庭質疑。

辯護律師當庭請求審判長付鳴劍,出面要求檢方提供材料。

付鳴劍再次與左右低聲商議後,要求控方將材料交由法警,送給李莊和辯護律師查看。

當控方宣讀了龔剛模的辯護人、重慶律師吳家友的證言時,高子程和李莊再次提出,"我們沒有見過吳家友的證言材料,請求現場查看。"

付鳴劍此次沒有直接裁決,而是問公訴人幺玲:"公訴人,你對辯方的要求有何意見?"

"審判長,公訴人聽從法庭的裁決。"幺玲回答。

這一次,付鳴劍沒有支持辯方請求,他看了看幺玲說,"公訴人,你可以直接進行下一組證據的舉示了"。

沒有得到法庭支持,辯護律師笑著搖頭。

控辯交鋒激烈 審判長多次提醒別跑題

在質證階段,付鳴劍不得不頻繁提醒雙方注意庭審的程序。

"龔剛模9月份的筆錄中,就說過自己被黑社會敲詐。此時,李莊還不認識他,怎麼能說龔剛模被敲詐是李莊誘導編造的呢?"質證階段,辯護律師高子程提出,不能認定李莊唆使龔剛模家屬做偽證。

"我提醒辯護人,現在是法庭質證階段,辯方應就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發表觀點,其他的看法可以在辯論階段發表。"付鳴劍打斷說。

庭上,李莊不斷重複講述同一時間或觀點,也遭到付鳴劍的提醒。

在查看馬曉春的證言材料後,辯護律師高子程質疑說,馬曉春不是李莊的同案犯,是一個普通證人。可警方將其關在看守所,這是非法的。作為檢察機關代表,公訴人本應監督,但卻不制止糾正,還拿到庭上作為指控被告人的證據,實在不妥。

其間,付鳴劍多次提醒,"請辯護人就舉證的證據發表看法,簡明扼要的表達自己的觀點。"

公訴人幺玲當庭回應:"證據合不合法,關鍵看取證主體、程序和形式要件是否合法,上述證人證言都是兩名偵查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詢問的,符合法律規定,而且詢問筆錄都有證人的簽名和捺印,形式要件也是合法的。"

"我提醒辯方注意,不要無端指責公訴機關。我還想提醒辯方注意,這是人民法院,請注意你的坐姿,也不要對公訴人指指點點。"幺玲說。

現場,雙方氣氛緊張。

因麥克風距離太近,庭下的旁聽者不時聽到審判長付鳴劍喘息和嘆息聲,看到他用手抹額頭擦汗。

記者發現,付鳴劍在訓誡辯護人時,說成了訓誡公訴人,還說錯了時間。

公訴人拋出嫖宿說 辯護律師稱其道德審判

在庭審即將結束時,公訴人幺玲做了最後一次陳詞。發言中,她說李莊在重慶期間,龔剛模家屬曾經安排他在一家四星級酒店五六千一晚嫖宿。

"你這是誹謗,我嫖誰了,你認識嗎,有證據嗎?"幺玲此話引起李莊強烈反應。

而辯護律師陳有西也表現得相當氣憤:"你這是法律審判沒有證據了,搞道德審判。這與今天的案子有關嗎?我一直還很敬佩公訴人的敬業精神,但是你這句話讓我覺得你人格有問題。"

審判長付鳴劍對雙方"跑題"的爭執,沒有制止,隨即宣布庭審結束。

13076702 彭義士 發表於:10-01-01 18:13 [只看該作者] 第6樓
如果判李莊有罪,
而如李莊所言,他有與龔會面時的錄音與錄像,且能夠證明,龔當著他的面說過刑訊逼供,
而且龔真的被刑訊逼供,
你知道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13076702 彭義士 發表於:10-01-01 18:17 [只看該作者] 第7樓
辯護律師陳有西:我倒要問,到底是誰在做偽證?
當李莊在庭上進行自辯要求看錄像時,公訴人回答說看守所並未安裝錄像錄音設備。
對此,李莊提問說:"當初把我抓起來的時候不是說有錄像為證嗎?北京方面收到了重慶警方發過去的明文電報也說有錄像為證."

對此,李莊聲稱他自己有會見時的錄音與錄像。

根據如上文字,想想誰在做偽證?

16975755在線 三腳蛇 發表於:10-01-01 19:04 [只看該作者] 第8樓
卑鄙無恥的政治


来源:轉載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