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一酒店因維穩叫停NGO會議被判違約(圖)

發表:2013-03-26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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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一家酒店因國保警察「維穩」叫停NGO會議被判違約 中文網路照片DR

昨天(3月25日),NGO南京天下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天下公」)收到江蘇省蘇州姑蘇區法院一審判決書。據該判決,去年4月底,「天下公」在蘇州莫泰酒店籌辦一次以艾滋反歧視及倡導性別平等「公益律師交流會」,被蘇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等政治警察部門,以會議有「嚴重問題」,五一期間「維穩」等理由叫停。

法院判決,被告蘇州莫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蘇州莫泰」)賠償違約金21750元,並返還定金5000元。如該判決可能是迄今為止,因警方「維穩」導致酒店違約的官司中,中國公益機構獲得的第一份勝訴判決。

「天下公」是一家在工商登記註冊的反歧視非盈利機構,以艾滋反歧視及倡導性別平等為宗旨,「蘇州莫泰」系經濟型連鎖酒店「莫泰168」旗下酒店,其控股方為如家集團。

2012年4月16日,為籌備4月29日至5月1日期間的「公益律師交流會」,「天下公」預訂了莫泰168的蘇州平齊路店25間客房及會議室一間,使用三天,雙方簽訂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支付了5000元人民幣定金。

「天下公」介紹,該會內容為是乙肝、殘障、性別平等及精神病法律議題,參會者多為在該議題上有所建樹的中國公益律師,天下公方面自認沒有任何違法問題。

會議即將召開的兩天前,「蘇州莫泰」單方中止合同,要求取消「天下公」預定的25間客房及會議室,當時「蘇州莫泰」給出的中止合同的理由是,「政府臨時徵用客房開會」,當時,「天下公」的會務人員已經入住,所有會務工作已經通知齊全。

在中國的非政府組織工作中,這類的論壇、會議甚至只是非正式的聚會因官方「維穩」壓力取消非常普遍,執行者一般都是警方的便衣國保(國內政治保衛)警員,也往往不會給出任何正式書面文書。

2012年11月中旬,「天下公」以合同違約將「蘇州莫泰」被訴至法庭,會議被叫停背後的神秘之手隱現。

「蘇州莫泰」在遞交給法庭的答辯狀中解釋說,在2012年4月25日左右,酒店接到警方的緊急通知稱,在該酒店預訂開會的「天下公」將召集的會議有「嚴重問題」,要求立即停止對「天下公」的接待。

之後,蘇州皮市街派出所、蘇州市公安局平江分局治安大隊、蘇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各級領導連續到該酒店檢查,一再強調該期間酒店會議室禁止提供給「天下公」,並擬在該期間「徵調」該酒店全部會議室。

據「天下公」工作人員稱,在此期間該酒店並沒有被政府徵用開會。

在法院出具的調查筆錄中,蘇州皮市街派出所副所長潘曉向法院工作人員承認了這一事實。

潘曉稱,到上級相關部門的口頭通知,五一期間「維穩」工作需要,對轄區內酒店賓館要求不允許接待從事會議的集會活動,為此,我們口頭要求莫泰公司停止接待活動。潘曉還解釋,此次舉措並無無書面的材料,都是「自上到下」口頭傳達。

據此,被告「蘇州莫泰」認為,其違反合同行為屬「不可抗力」,不應承擔責任。在法院判決中,蘇州姑蘇區法院認酒店方以警方維穩命令為由試圖免責,不符合「免責的法定條件及雙方約定的條件」,不屬於「不可抗力」。

對此,媒體人範文欣認為,「維穩有時的確比地震還無常、慘烈,酒店視為不可抗力,貌似也是真誠地違法。」律師莊成林建議,酒店可向當地公安叫停會議的行政命令,向當地警方主張國家賠償。

但也有律師認為,以維穩的名義干涉企業經營絕對是不合法的,但這個不合法的後果應當由政府承擔。

他認為,「法院判定企業違約,實際上是將政府的過錯由企業承擔。雖然理論上企業可以向政府要求國家賠償,但現實中幾乎不具有可操作性,這對企業來講也是不公平的。」

来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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