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陸委會:李明哲被捕或不是最後案例(圖)

發表:2017-08-3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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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中國拘禁臺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之妻李淨瑜
遭中國拘禁臺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之妻李淨瑜(圖片來源:VOA)

【看中國2017年8月30日訊】臺灣陸委會提醒在中國大陸展開活動的臺灣非政府組織(NGOs)「應提高警覺」。臺灣陸委會星期二公布諮詢委員會議資料顯示,有諮詢委員在會中表示,李明哲被捕可能不是最後的案例,未來仍有可能會有其他案件再發生。

臺灣非政府組織人權活動者李明哲3月19日在中國被關押,他被控「顛覆國家政權」。

有與會學者指出,李明哲案發生迄今,關押地點、健康情況,及偵訊期間當事人相關權利保障等問題,外界都不清楚。

還有出席會議的陸委會成員說,在幫助中國脫貧和社區發展領域之外展開活動的NGO組織面臨的風險增加,應該更加謹慎。中國今年1月1日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規定,所有在中國境內展開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必須登記和備案,管理這些境外NGO的部門由民政部改為公安部。這部法律還規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不得從事或者資助政治活動和宗教活動。

這部法律給予中國警方廣泛的權利,審問境外NGO工作人員、檢查他們的辦公室、審閱他們的文件,甚至沒收他們的房產等。

来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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