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官判佔領運動9人罪成 理由竟是衣著(圖)

作者:鐘靈 發表:2017-10-14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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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秋後算帳」下又有20人因參與佔領運動面臨判刑
律政司「秋後算帳」下又有20人因參與佔領運動面臨判刑。(圖片來源:Wikipedia)

【看中國2017年10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律政司對佔領運動「秋後算帳」仍沒完沒了,昨日包括「雙學三子」之一的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長岑敖暉及社民連黃浩銘等20人,被律政司起訴指在佔領旺角區清場期間違反法庭禁制令,控以刑事藐視法庭罪,當中9人被裁定罪成。罪成理由竟包括「穿著寫有『堅持下去』字眼的衣著」、以及背包上掛有頭盔,法官指判決看重被告是否有意圖留守,而並非基於其是否確實阻礙了清場行動。

《明報》報導,法官陳慶偉認為20人中不認罪的9名被告當時出現在清場範圍,指他們「沒有意圖離開」,裁定9人全部罪成。9人不認罪,除了馮啟禧外,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麥盈湘、熊卓倫、趙志深、陳寶瑩及關兆宏均到場聆訊,其餘已認罪的11人中岑敖暉、司徒子朗及正在服刑的黃之鋒則到庭旁聽,20人將被押後判刑。陳官指,判決基於被告「是否有意圖及實際上留在禁令範圍,而本身可能損害或干擾司法工作執行,即構成刑事藐視法庭」,而被告是否在事實上阻礙警方清場,並不屬於法律考慮範圍。

其中報稱為香港獨立媒體記者的被告麥盈湘出庭自辯,稱當日只是以實習記者身分到現場採訪。法官陳慶偉一聽到有關媒體名稱後,即問麥有關媒體是否主張「港獨」,麥表示其名稱僅代表非牟利獨立媒體機構的意思,沒有宣揚「港獨」的主張。麥稱當日早上到場了解情況及拍照後,本已打算離開,但警員指她無記者證,不讓她離開,警員開始清場並與人群發生推撞的混亂間,麥因本能地扶起倒地的黃之鋒,被警員蜂擁而上拘捕。麥表示自己並不認識黃之鋒,而獨立媒體編輯麥覺之亦確認案發當天實習記者可就議題自由採訪。陳官指,由於麥盈湘事後並無撰寫採訪報道、亦無提供當日拍攝的照片,且有影片錄到麥盈湘當日與示威者高呼口號的片段,因此認為麥盈湘當日的身分是示威者而不是記者,裁定罪成。

《蘋果日報》報導,多名被告答辯時均表示當日在場人數眾多,且十分嘈雜「根本聽不到警員清場的警告」,然而法庭不接受有關辯解。陳官判決9人罪成的原因,包括當中被告朱佩欣身穿印有「堅持到底」字眼的上衣,指「證明朱會如同其上衣字句留守到最後一刻,因此認為她有意無視法庭禁制令,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另一名被告熊卓倫當日於背包上掛了一個白色頭盔,陳官指雖然熊從未戴上頭盔,但「顯示其有明顯意圖面對警方」,亦指眾多被告當日有很多機會離場但沒有離開,構成畜意逗留;被告郭陽煜表示,當日曾向警員表示希望離開現場,亦有警員願意「放行」,但最後警員反口,不准他離開並將他拘捕。陳官認為有關情節與「藐視法庭」沒有太大關係,並指郭應早有多次機會離開。

《香港01》報導,岑敖暉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失望,重申案件是政治事件,律政司不應藉法庭解決,直斥「政府面對民眾訴求感到害怕與軟弱,才會用骯髒手段將法庭推上政治爭端」。有記者問起日前特首林鄭月娥指自己每天為青年人祈禱,岑認為林鄭在其《施政報告》中沒有回應年輕人的訴求,又在立法會問答中抱著輕藐及鄙視態度,指她根本「不關心年輕人的死活」,並指自己「不知道林鄭祈禱的是甚麼,是否祈禱我們全部落地獄?」他又表示越來越多爭取民主的人士被定罪,相信林鄭任內的政治檢控將會越來越多。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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