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者:人生好時候都在監獄度過了(圖)

作者:王巍 發表:2018-04-2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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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忠林
劉忠林(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8年4月23日訊】「宣判來得太快了,我以為會到年底。」等待再審結果兩年的劉忠林,聽到宣判消息時,第一反應是不敢相信,第二反應是跟律師張宇鵬說「你替我去吧,我不想去了……」

今年50歲的劉忠林,有26年是在看守所和監獄裡度過的。2016年初服刑期滿,劉忠林回到社會已經兩年多。他現在的言談舉止與神情,看上去更像一個大男孩。同時他也保有一些與當下的社會「格格不入」的小習慣:比如頻繁地更換電話號碼、深夜或者凌晨回覆簡訊、每句話特別短,並且經常用「嗯」來表示贊同……

宣判前一晚將近凌晨,劉忠林搭乘T字頭火車到達長春,在宣判前夜與宣判結束後,劉忠林說,人生的好時候都在監獄度過了。

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東遼縣會民村村民在修河的過程中,在白菜地裡發現一具女屍。經村民辨認,屍體是該村19歲女青年、一年前離奇失蹤的鄭殿榮。

1989年8月8日,鄭殿榮和16歲的聾啞侄女鄭春梅外出時失蹤。鄭春梅是鄭殿臣的女兒。事情發生後,她用手比劃著告訴家人,姑姑鄭殿榮被兩個蒙麵人騎車持刀綁架。鄭家人多方尋找未果並報警,卻沒想到在1年後發現鄭殿榮的屍體。

鄭殿榮屍檢報告顯示,其因「頭部遭鈍器打擊後掩埋,致重度顱腦損傷和機械性死亡,系他殺」,吉林省東遼縣公安局同時發現,鄭殿榮這名未婚女子已經懷有20至21週的身孕。對此,鄭殿臣至今表示「難以相信和接受」。

東遼縣公安局《破案報告》顯示,當時偵查人員的調查方向是,死者被綁架可能性極小,很有可能是感情問題引發的凶案。

偵破指向與鄭殿榮有戀愛關係的人身上,在偵查過程中,辦案人員得到了一條線索:鄭殿榮經常去一街之隔的鄰居、外號「二胖子」的劉忠林家中聽錄音機。時年22歲的劉忠林沒有工作,父親去世母親下落不明,家中雖有幾畝田地卻不勤勞耕作,終日顯得游手好閑,當時,他成為公安機關鎖定殺害鄭殿榮的犯罪嫌疑人。

讓劉忠林被確認為凶手的另一份有力證據是同村一名江姓婦女的證言,根據公安的案件報告顯示,村民江某說,大概是當年春天種土豆的時候,劉忠林有一天對她說,鄭殿榮懷孕了,他要帶她去做引產,並且不讓說出去。

1990年10月29日,22歲的劉忠林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東遼縣公安局拘傳,10月30日被收容審查;11月8日被批准逮捕。1991年1月24日,遼源市人民檢察院以該案證據不足,被告人口供不穩定為由,將該案退回東遼縣公安局補充偵查。

根據張宇鵬律師查閱以往的卷宗時發現,1990年10月29日當晚9點,劉忠林被拘傳,11點,形成了第一份供述,其中劉忠林堅稱自己沒有殺人,一天後,劉忠林的第二份供述形成了,他在供述中表示認罪。

《破案報告》顯示:「審訊人員講政策,宣傳法律,採取迂迴包抄的策略,最後迫使劉忠林開始供認與鄭處對象,及發生兩性關係,致死者懷孕的經過。這段事實是劉一口氣交代的,交代之後,便一口咬定鄭殿榮不是他殺的。」警方繼續審訊,劉最終「痛哭流涕,交代了作案經過和殺人因素」。

「只用了2天時間,這個案子看似告破了。」張宇鵬說。

1994年5月3日,遼源市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將劉忠林起訴至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1994年7月11日,劉忠林被遼源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核準死緩判決。從一審到核准階段,劉忠林不曾有過辯護律師,並多次否認殺人。

在服刑期間,劉忠林在姐夫王貴貞的幫助下持續申訴7年。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對該案宣布再審,2016年1月22日,48歲的劉忠林被刑滿釋放,此時距吉林省高院做出再審決定已過去近4年。2016年4月25日案件再審開庭。代理再審的律師張宇鵬表示,該案原審僅憑言辭證據定罪,並且言詞證據中包括了劉忠林自相矛盾的多份供述。

因故意殺人罪被關押26年的劉忠林,在經歷6年再審後,獲得了無罪判決。今天上午,吉林省高院再審宣判認定,劉忠林無罪。

「回家後先把房子建起來」

剝洋蔥:什麼時候接到開庭通知?

劉忠林:前幾天下班的時候,特別晚了,上班不讓帶手機,下班回家看到,律師給我發了條信息,電視臺有個記者也給我發了一條。

剝洋蔥:當時什麼心情?

劉忠林:沒啥心情,好不容易盼到結果了,也沒啥可高興的,人生好的時候都在監獄度過了。

剝洋蔥:聽律師說一開始你不想回來聽宣判?為什麼最後又決定回來?

劉忠林:是。主要是我房子還沒著落呢,我吃住都飄著,這不是事兒,只能說我先把房子建起來。後來想既然通知了,就回來吧。

剝洋蔥:2016年出來以後對生活適應嗎?

劉忠林:還行,不適應也得適應。

剝洋蔥:工作好找嗎?是不是在無罪宣判前還影響找工作?

劉忠林:還行,有些工作確實不好找。比如查我身份證,這個在監獄蹲著的時候不用,找工作就受影響了,比如以前在深圳就有過一次。

剝洋蔥:現在從事什麼工作?

劉忠林:我現在在北京—河北的客運公交車上當乘務員,報報站啥的。早上4點起,晚上11點下班,一個月3000多,我覺得挺累的,可能會換個工作。

剝洋蔥:身體狀況怎麼樣?

劉忠林:身體還行,怎麼也不如以前腳趾頭在的時候。

「我沒殺人讓我怎麼承認」

剝洋蔥:現在回想28年前,鄭殿榮失蹤的時候,你在做什麼?

劉忠林:我就在家呆著,哪兒我也沒去。聽說她失蹤,我還幫著找過幾天、沒找到。

剝洋蔥:之前跟鄭殿榮熟悉嗎?

劉忠林:說熟悉也熟悉,說不熟也不熟,因為啥?鄰居!

剝洋蔥:和她處過男女朋友嗎?

劉忠林:沒有。

剝洋蔥:一審開庭沒請律師,你怎麼給自己辯護的?

劉忠林:我說讓我哥請律師,他們有沒聯繫我不知道,最後沒請律師。到開庭的時候,審判長讓我認罪,承認人是我殺的,我說我沒殺人讓我怎麼承認,他們說不承認下一批死刑犯就有我一個,我說那隨便,死就死,反正我沒殺人。下了判決以後我說我上訴,但上訴狀那東西不是一般人會寫的,我就不會寫,我就瞎劃拉,但也不知道有沒有給我遞出去,這麼多年一直沒斷了寫,一直在等。

剝洋蔥:在服刑的時候哭過嗎?

劉忠林:一次也沒有,不過頭十幾年我一次活也沒幹過,我覺得我沒罪幹什麼活?後來裡面的人告訴我,不幹活就沒有分,還不如幹點活減刑,早點回家打官司。我要一直不幹活到現在我都出不來。我出來前減了6年刑。

剝洋蔥:從監獄出來時誰去接你的?

劉忠林:我姑家的姐姐,隔了三四天回了老家,房子都不行了,破破爛爛的,我估計用腳踢一下都能掉一塊。

剝洋蔥:2016年春節前被放出來那天還記得嗎?

劉忠林:那天真冷!我把勞改的衣服都脫了,就穿一身單衣,那個鐵門到車的距離沒有200米吧,給我凍得……我姐給我買的棉襖棉褲,我就趕緊穿上了。

剝洋蔥:剛出來以後有什麼不習慣嗎?

劉忠林:就是覺得外頭車太多,九十年代哪有這麼多車。

剝洋蔥:看你現在有微信,使用習慣嗎?

劉忠林:學也不好學,也沒人告訴,我自己按那些字碼自己學著打的。開始出來第一個手機,沒玩幾天就玩壞了,後來自己賺錢再買一個。

剝洋蔥:如果沒有這事,當時怎麼打算自己生活的?

劉忠林:我沒進去的時候,打算在村裡自己開個小超市,慢慢發展,後來蹲監獄沒法兒了。

「我應該去被害人家看看」

剝洋蔥:之前對再審結果有什麼期待?

劉忠林:我期待宣判我無罪。

剝洋蔥:會繼續申請國家賠償嗎?

劉忠林:會申請國家賠償,但我不懂,賠償的事交給張律師,賠償之外我還得整房子,住我自己的房子。

剝洋蔥:對建房子有什麼計畫嗎?

劉忠林:扒了重新蓋吧。

剝洋蔥:之前想過再審如果結果不是無罪,會怎麼辦嗎?

劉忠林:繼續申訴,我之前也尋思過,不能放棄。

剝洋蔥:在申訴過程中,想過要放棄嗎?

劉忠林:想過,因為時間太長了,這我得感謝我姐夫,還有張律師,他們讓我堅持住不能放棄。

剝洋蔥:從目前看你對未來還算比較樂觀?

劉忠林:不樂觀咋整?事兒已經出來了。要說心理沒有障礙那是假的。聽到「無罪」,我心理肯定會「嘚嘚」。

剝洋蔥:以後有什麼打算,想成家嗎?

劉忠林:我想做電鍍焊那樣的工作,成家再說吧。

剝洋蔥:以前跟鄭家(鄭殿榮)來往多嗎?宣判無罪後會不會去她家看看?

劉忠林:我父親在的時候走動挺多的,我出來以後也見過她家人四五次,我覺得到時候我應該去她家看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剝洋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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