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是新社會契約?孔傑榮駁斥學生陳弘毅(圖)

發表:2020-07-0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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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傑榮(Jerome A. Cohen)和陳弘毅
孔傑榮(左)發文駁斥學生陳弘毅(右)的新社會契約論。(圖片來源:公有領域/維基百科)

【看中國2020年7月6日訊】港版國安法生效僅幾日時間,眾建制派人士紛紛出來為該法例護航,近日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宣稱,國安法可視為中央為延續「一國兩制」所提出的「新社會契約」,陳的恩師孔傑榮翌日發文駁斥。

陳弘毅本月4日在《香港電台》的「香港家書」節目,表示港版國安法可被理解為中央為「一國兩制」提出的新社會契約,即不要超越「一國」底線,不要觸犯國安法列出的四類刑事罪行。

翌日,陳的恩師——紐約大學法學院資深教授、中國和東亞法律專家孔傑榮(Jerome A.Cohen)即在其網誌發表題為「新的港區國安法:照我們意思做,你就沒問題,甚至快樂」文章,駁斥陳的言論。孔傑榮在文章中指,「每位法律教授都應該知道,契約是指雙方自願簽訂的合約」,過去或許有人會樂觀地認為,《基本法》是一種社會契約,但港版國安法卻完全不是這樣。

他指,港版國安法不但秘密起草,而且條文極其含糊,是一道不讓民眾評論政治和社會局勢的命令,頒布後馬上削弱香港自由,香港當局會認為按其說的做,港人會過得很好,甚是很高興,但這會讓香港人逐漸連保持沉默的自由也一併失去。

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深水埗區議員(南山、大坑東及大坑西選區)譚國僑亦質疑陳弘毅的說法,他表示作為契約,為何港版國安法沒有諮詢過港人,「怎樣作為一個社會契約?」,他指《基本法》用了數年時間討論,反覆諮詢而才制定而成;雖眾多國家都有國安法,但無並無明顯條文會以言入罪。

民協副主席、深水埗區議員(南昌東選區)何啟明則認為國安法是極權製造的白色恐怖,他呼籲市民不要恐懼,要和政權「鬥長命」,否則只會中政府圈套,「以後每一天都是抗爭的一天」,他表示,只有市民繼續抗爭、將抗爭融入生活,比如支持黃色經濟圈,用行動出來和應,即使在工作崗位上都堅持信念,才能像去年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大勝一樣,獲得國際的關注。

深水埗區議會主席楊彧則批評,國安法的在香港實行令市民失去自由,黃店要拆下抗爭文宣,口號也不能再喊,幼稚園也要加入國安法教育,認為目前政府對市民是「焚書」,下一步則是「坑儒」。他指,最好的回應方式是持續抗爭,參與初選投票。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的理事、法律學者宋承恩也指出該法有五大惡劣之處,他痛批這是一部惡法。(詳報導:港版國安法上路 黃之鋒:港人的智慧會絕處逢生)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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