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入第四次犯罪高潮 专家警告社会失衡严打效微

发表:2002-08-27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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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警告,中国社会目前正处在第四次犯罪的高峰期,当局采取的“严打”行动虽然给犯罪分子以极大的震慑,但单纯的严打已不够,例如福建、广东两省自前年以来,抢劫犯罪案件大幅上升,占刑事犯罪近四成,部分地区高达六成。王大伟指,这是因为中国改革开放,社会转型,维持社会生态平衡的一些功能丧失,导致刑事发案率急遽增加。

流动人口图抢劫致富

明报引述中国青年报8月27日报道,中国的刑事犯罪先后出现过四次高峰期,前三次出现在一九七八年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这一时期,中国的刑事发案率一直维持在万分之五的低水平,一度被西方犯罪学家视为奇迹。

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中国社会转型,维持社会生态平衡的一些功能丧失,导致刑事发案率急遽增加,抢夺、抢劫犯罪居高不下。

报道指,城市流动人口的增加和不断扩大的吸毒人群为抢劫犯罪增长提供了潜在案源。

随□市场秩序日趋规范化,农民在城里寻求迅速致富的可能也愈来愈小,很多人进城后找不到生财之道,选择犯罪技术要求低、犯罪成本低的抢夺、抢劫就成为一些人奢望迅速暴富的首选。统计显示,在城市刑事犯罪中,外地人口占百分之六十以上。

全民预防胜事后严打

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指,“严打专项斗争”给犯罪分子以极大的震慑,是目前打击刑事犯罪强有力的武器,但单纯的严打是不够的,必须坚持打防结合。他认为要抑制抢劫犯罪率,必须在全社会树立“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观念。不仅仅预防犯罪,也包括预防侵害,提高个体的预防被侵害意识,尤为重要也更有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曹凤认为,目前的犯罪高峰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犯罪规模升级,危害增大;持枪械劫、滥杀无辜、制毒贩毒、拐卖妇女儿童、打劫交通乘客等,集团犯罪突出。二是犯罪主体多元化,青少年犯罪突出,呈低龄化趋向,官员和公职犯罪层出不穷。三是犯罪种类外延扩大,层次增多。

犯罪高潮具时代特征

据介绍,中共主政大陆后的第一次犯罪高峰是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以旧社会遗毒及反对新政权的颠覆活动为代表;第二次是在天灾人祸情□下的六十年代初及文革时期,带有强烈的政治运动色彩;第三次则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法制不健全,经过频频“严打”始得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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