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7岁少年滥杀无辜 向同学炫耀“杀了人”

发表:2002-10-25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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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年仅17岁的少年将无辜的哥砍成重伤后逃走,竟在同学面前“炫耀”自己“杀了人”,落网被审讯时,他更是语出惊人:我只有17岁,不会被杀头的。近日发生在平江县的这起血案引人深思。
  
  的哥凌晨血溅街头
  
  10月16日晚,平江县迎宾车队的哥李南根开着一辆红色奥拓车在城区营运,次日凌晨4时许,一名少年上了车,要他往西街方向开。李南根称太晚了,上车要10元钱才跑,身上只有8元钱的乘客没有下车,却叫李载着他去借钱。开到平江县老干局宿舍,少年自称去其母亲那儿拿钱,但没有叫醒。随后,他叫李开连到平江一中其同学处去借钱。
  
  在一中路口,因为路线问题,李与少年发生争执。到一中,学校大门早已关了,少年未能进入,只得调头往百花广场方向去,路上,少年又要李开往三阳街老码头。在一偏僻地段,该少年突然拔刀朝李头部猛砍,李头、脸、手部多处被砍伤,鲜血直冒,只得拼着命跳车,大喊“救命”。凶手见状借夜色逃走。
  
  全面排查锁定嫌凶
  
  案发后,民警赶至现场,迅速将浑身是血的李南根送往医院救治。据医生介绍,李后脑被劈穿、鼻梁被劈为两半、双手手背肌腱被劈断,经医院全力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根据群众反映及受害司机描述,民警勾画出了凶手的大概轮廓。专案民警决定以老干宿舍、平江一中为中心,幅射至周围方圆3公里的范围,进行人口信息查询,同时深入近50家网吧进行调查。
  
  通过两天两夜的排查,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家住西街的刘某之子艾某,年仅17岁,与民警所掌握的凶手体貌特征极其相似。
  
  少年凶手语出惊人
  
  18日晚,艾某被传唤至刑警队,在民警面前,艾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然而,面对民警“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的质问时,艾的回答令人不寒而栗:“我只有17岁,(做了)又不会被杀头。”
  
  原来,艾某在高一时就辍学了。16日凌晨1时许,艾到网吧上网至凌晨4时,想到表弟彭某前一天在网吧与人发生纠纷,不但挨了打还赔了钱一事,十分气恼,就偷偷往身上藏了一把刀,准备前往报复。因与司机李南根发生争执,艾歹意顿生,竟拿出菜刀欲致李于死地。
  
  案发后,艾某脱掉血衣,将作案用的菜刀扔掉,还不忘在一位同学面前“炫耀”一番,称自己“杀了人”,然后又像没事一样回到家中躲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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