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水被判刑十年辩护律师表遗憾

发表:2006-05-16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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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南京异议人士杨天水星期二被中国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2年。杨天水的律师李建强说,为了抗议审判的合法性,杨天水决定不上诉,但是这并不代表他认罪。

杨天水的律师李建强说,5月16号开庭之后,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杨天水12年的徒刑。他说:“今天上午9点开庭,到12点就结束了,当庭宣判杨天水被判12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4年。”

*杨天水以不上诉表示抗议*

李建强说,目前杨天水没有上诉的计划,这并不是由于杨天水愿意认罪,而是为了抗议审判过程的不合法。他说:“他决定不上诉有两方面的意义。第一,从根本上否认法庭判决的合法性,是一种抗议的行为; 第二,他想赶快结束在看所守里面生活比较艰苦的状态。”

对于判决结果,李建强表示非常遗憾。李建强说,杨天水只是合法发表言论,这符合中国宪法的规定,因此他无法同意当局把杨天水定罪。

中文部记者打电话给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表示,判决理由写在判决书上,对外不公布,也拒绝评论杨天水的案件。

杨天水案件的审判地点原本定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当天却改在至少十公里之外的丹徒区法院举行。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愿对此发表评论,而李建强则说,这可能由于当局知道民运人士要前来声援杨天水,因此改变地点。

*审判地点临时变更*

丹徒区法院表示,星期二早上接到内部通知,上级领导说镇江市中级法院要借用丹徒区的法庭审判,不过内部通知并没有说明借用的理由。审判的法官以及检察官等人还是来自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建强说,杨天水的父母已经去世,妻子多年前跟他离婚,姐姐他失去联系。法新社报导,杨天水也叫杨同彦,从1990到2000年之间曾经被关10年。

路透社分析说,5月份中国有几名记者和网络作家被审判,杨天水是其中之一,这显示中国加强对媒体以及言论自由的管制。美联社也报导说,中国有几百个小型刊物被迫关闭,而当局也紧缩对网络文章的规定。美联社还说,至少有42位中国记者被关,其中许多人被控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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