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买不起房 老年人买不起墓地

发表:2007-03-03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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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到家后,见到了年高80的祖母,这位1927年出生的老人饱经风霜,仿佛看透了世事。她对我说,今年真不比往年了,我和你爷爷的身体大不如前了。我们的身体我们最清楚,我们都买好了寿衣,至于去处也看好了,在城郊那,公墓太贵了,要8000多块呀。我们看的那里只要300多就行了。

    以前爷爷也经常给我来几句吹风的闲话:我们上了年纪的人吃了上顿不知道有没有下顿呀之类的话,我听了都不大在意,因为祖父母身体一直很健朗,爷爷更是创造了一生从未进过医院的记录。这次听到祖母这话,却唏嘘不已。房地产炒成今日这个样子,活人都难觅住处,何况是墓地呢?一个人的墓地不过一尺见方,顶多一个平方米而已,居然就要收8000多,这都快赶上深圳的房价了。而我的家乡是一个每年财政收入只有一个亿的国家级贫困县。房价会涨我应该预料到了,我知道清朝时期,社会一安定下来,土地可自由流通之后,普通的土地价格就迅速由一亩2两银子涨到了8两。我国房产价格的暴涨不过重演了过去的故事而已。

    房产价格的上涨从我国开始确立开发商制度之后就几乎是必然的。所谓开发商者,不过拿了国家的公共资源买卖后暴富而已。他们还以为赚了几个钱,是多么了不起的智力创造。比如任志强,自以为赚了几个钱,就以为自己多么了不起,自己多么有文化。土地无庸置疑是公共资源,而不属于某个人。那么这个国家的土地是否属于人民?答案不言自明。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却又非常的复杂。我国在古代社会实行的是井田制,土地完全公有,再到汉代的自由买卖,再到唐代的均田制(也是一种公有制形式)再到明清时代的自由买卖。我国土地制度在公有私有之间徘徊了无数遍,就是逃不脱土地带来的矛盾。

    如果从纯理论的角度来说,土地既然是公有的资源,那么土地开发商以土地来实现的利润是要全民分红的。可是别说从开发商那里分红了。你要公开土地的开发成本,任志强们都叫嚣地一塌糊涂。土地是严格禁止自由流通还是可以自由买卖为好呢?这是个经济学的问题,我没有深入研究过。但我认为,作为一个生活的必需品,政府应该展现强大的调控能力。其实地产业分为很多种,一种是普通住宅,这是属于生活必需的,另一种是非必需品,如高档别墅、商铺、游乐场、高尔夫球场等等。开发商制度应该仅限于后者,因为开发商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取利润,如果涉及普通住宅,势必要造成住宅价格的暴涨,因为只有暴涨,他们才能获取更多的利润。所以任志强说,他只给有钱人盖房子,房地产就是要有暴利等等言论其实都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商人的市场目标就是尽可能的获取利润,既然卖房子给有钱人比较赚钱,那当然就卖有钱人,既然卖大户型更赚钱,那么当然就尽量多的弄大户型。任志强说那番话,表面上看很气人,其实意思很简单,任何企业的运做都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企业本身并不具备实现社会公平的职能。实现社会公平的职能在政府手里。

    前些日子,政府出台了许多地产宏观调控的措施,一个重大举措就是限制房地产商盖大户型,限制他们造别墅等等。而我认为更有效的措施则是从开发商手里彻底收回他们盖普通住宅的权利。规定开发商只能盖大房子,盖别墅、盖商铺、盖高尔夫球场。而普通住宅则有政府统一建造,统一定价。只要政府将普通住宅的供应量大大的超过了需求量,则房价必降无疑。

    而那些开发商,他们喜欢炒别墅就炒别墅,喜欢炒商铺就炒商铺,赚到了是他们的本事,亏了是自己找死。这样既不会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又可以促动国民经济的发展。毕竟地产业是能带动最多行业发展的一个行业。他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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