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被转到广东梅州监狱服刑

作者:记者张敏采访报导 发表:2007-12-2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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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狱中维权人士郭飞雄的太太张青在广州家中收到《罪犯入监通知书》,得知郭飞雄已经于 12月13日被从广州市第三看守所送往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家人表示,该监狱地处偏远,增加了探视困难。张青说---

张青:“我刚刚去参加教会的‘平安夜’晚会,九点四十左右,回来就收到梅州监狱来的《罪犯入监通知书》,‘2007年狱入通字第504号’:

‘杨茂东因犯非法经营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2007年12月13日(张青说明,也就是我见他的第二天)送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六监区 信箱 广东省梅州市21日信箱 邮编 514034 执行电话 (0753)2183014 特此通知广东省梅州监狱狱政管理科 2007年12月17日’。是17日发送出来的信。”

谈到梅州监狱所在地,张青表示---

张青:“那个地方非常偏远,条件都很差,并且很冷,还会下雪的。”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曾经参与广东太石村维权活动和营救维权律师高智晟。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拘押,后被以同样涉嫌罪名起诉,涉案是被捕之前 5年出版的揭露沈阳官场腐败的杂志《沈阳政坛地震》。此事几年前已经处理过。郭飞雄在看守所会见律师,自述遭到包括电警棍电击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今年11月14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5年,罚款4万元人民币。

12月12日郭飞雄在看守所首次获准会见张青,告诉张青因遭受酷刑致使他的身体有5、6处伤残。

张青收到郭飞雄的入监通知书后,我问她---

记者:“您如果去探视,路上需要多长时间?”

张青:“3、4个小时。如果早上8点钟去,12点才到,能见的话,也要5点左右才能见完,再赶回来的话,应该是深夜了。隔那么远,当然增加见面的难度了。”

记者:“您准备第一次什么时候去探视?”

张青:“应该是下个星期就会去,只能是星期二。如果说要书面申请的话,那我还得寄特快专递去,还要看那边通车的情况,能不能当天回来,都还不晓得,他的姐姐和哥哥也想去见见他。”

在湖北省工作的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医生表示---

杨茂平:“我们现在像作恶梦一样的,我们这个政府,我们过去根本没想到会是这样的,颠倒黑白的。我弟弟在监狱里已经致残了,更叫人非常难受,太恶毒了,作得太没有人道了。还把杨茂东专门朝一个最边远的地方放,来去一趟至少得5天时间。”

记者:“您近期会去吗?”

杨茂平:“会去。我跟我大弟弟说,我们都准备,因为我们要约到一起很难。前不久的时候,我们这边公安局打电话,找我们这边领导,有的领导说,我在我们单位工作很好,他们没有义务来监督我。我就跟我们领导说,因为我长期上班,从来没有休息过,我说我有很多‘串休’,他说‘你要是离开,你一定要把手续办好’,要不是,也为难他们了。

说真的,要不是我们还有后代,我就不想活着在这个世界上了。叫人活得没有信心,叫人感到绝望。我们周围好多贪官,贪污了好多好多,惩罚都没有这么严!”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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