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批示500万放毒枭 小兵得30万获刑1年(图)

发表:2016-06-2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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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6年06月23日讯】大陆媒体消息,广东省边防官兵查获毒品后未将毒枭抓捕,反而在领导受益下向毒枭索要500万现金后将其放走,中共检查站站长、中共政委及值班官兵等多人涉案。


网络流传疑似受贿装钱的袋子(网络图片)

近日,该站值班官兵郑某,被中共深圳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网友一片哗然。

法院消息称,2011年7月某日晚,广东省边防站新城分站代理政委陈某群、综合办公室助理员张某野及林某乾、陈某以及郑某等人值班,负责在新城检查站执行任务,检查来往车辆。次日凌晨2时许,林某永(毒枭)驾驶一辆黑色越野吉普车经过新城检查站时被三名边防兵(郑某、林某乾、陈某)拦停并检查车辆。三名边防兵发现该车装载了十余个纸箱,检查后发现纸箱内装有大量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现金,共计2000余万元。

郑某、林某乾、陈某三人立即将现场情况向带班官员张某野报告,张某野查看后,向值班领导陈某群汇报。

在检查过程中,林某永(毒枭)向执勤人员提出愿意拿出100万元,希望能够将其放行。

张某野将林某永的意思向陈某群报告后,陈某群将该情况报告给站长林某松。

站长林某松指示陈某群,尽量多要点钱。

值班领导陈某群按照站长林某松的指示,最终与林某永(毒枭)谈妥交500万元后可以放行。站长林某松确定了林某松、陈某群各分得160万元,张某野分得80万元,林某乾、陈某、郑某各分得30万元,司机林某锐分得10万元的分赃比例。

值班领导陈某群将站长林某松的意思告知张某野,由张某野通知林某乾等人搬走500万元现金后,不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处理,私自将林某永放行,致使贩毒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归案,致使2000余万元毒资未能追缴。

法院认为,三名边防兵(郑某、林某乾、陈某)认真履职,查获了毒贩并拒绝其意图行贿100万元要求放人的请求,行为可嘉,本有立功可能。但因领导陈某群、林某松等人的贪念导致三人入狱。

郑某有自身立场不坚定的因素,但其违法行为更多系外因导致,法院鉴此对其从宽处罚。鉴于其有自首等情节,于是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个月。

另据了解,陈某群、张某野、林某乾、陈某等人也已获刑

网友热议

对于执法犯法的官兵和司法人员对涉案人员的判刑情况,引起民众热议:

网友科迪亚克棕熊:为何不公布领导陈某群、林某松等人的量刑结果?????按照我理解网友乐派宠物诊:“所这法律是为谁设的 以受贿罪判刑? 太搞笑了吧”

江苏南京网友:“掏个鸟都十年!!!!!???”

网友轻微/db脑震荡说:“这就是中国式的执法!!!”

江苏泰州网友:“我们是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好不好!这是特色!!!懂?”

一网友分析说: “1.郑某分得30万判1年1个月,那么分得160万的几个领导应该是5年半;2.而明眼人都能看出,此案领导应该负主要责任,该重判;3.放行的是毒贩,考虑到国家打击吸毒贩毒的力度,此案更应该重重的判....综上个人觉得最佳量刑应该是:有期徒刑20年~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网友清心说:“我有一个疑问;当兵的咋要地方法院判刑呢?不是有军事法庭吗?”

网友一骑绝尘说:“这只是冰山一角吧!这只是冰山一角吧!”

责任编辑: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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