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梅案和中國媒體片面報導

發表:2004-05-24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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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記者海濤報導) 最近,在美國中部田納西州曼菲斯市的民事法庭上,法官柴爾德斯判了一個民事糾紛案,引起了美國華人、新聞界以及中國方面的高度重視和熱烈反應。這個案子,就是五歲的華裔女童賀梅的監護權官司。當事雙方,一方是賀梅的親生父母,來自湖南和重慶的賀紹強、羅秦夫婦,另外一方,是美國人貝剋夫婦,雙方爭執的焦點,是賀梅的監護權和撫養權問題。這個官司打了四年,終於在5月13號,法官作出了判決,裁定賀梅生身父母不適合撫養五歲的賀梅,把監護權判給了養父母貝剋夫婦。

*賀羅被裁定未盡父母之責*

案子是1999年開始的,當時賀紹強正在田納西大學攻讀研究生,成了一個[性騷擾]案中的被告,緊接著又丟掉了在學校的工作,他和羅秦面臨非常棘手的法律和經濟問題。結果,在賀梅出生後不久就將她交給當地居民貝剋夫婦收養。不過在一年之後,賀紹強夫婦又試圖將賀梅要回,貝克家不同意,因此開始了這場歷時四年的監護權官司。

2004年五月12號,柴爾德斯法官作出最後裁決,裁定賀家夫婦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並且有意遺棄女兒。法官列舉了許多證據顯示賀紹強有很嚴重的人格和誠信問題而羅秦「性情不穩定」,因此決定將監護權判給養父母貝剋夫婦,聽到這個判決,羅秦嚎啕痛哭。賀紹強說,這是「典型的司法鬧劇」。

*美中媒體廣為報導*

這個判決一出來,在美國的網際網路中文網站一片評論聲,褒貶都有。在美國媒體上,田納西當地最大的報紙《商業訴求報》,美國全國性的主流媒體【美聯社】、《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今日美國報》、發行量很大的《人物》雜誌,全球性新聞網站--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都報導了這一判決。

在中國,北京的《青年參考》、《北京娛樂信報》、賀紹強家鄉的湖南《瀟湘晨報》、羅秦家鄉的《重慶晚報》等許多媒體,都報導了這一消息。

《瀟湘晨報》和《重慶晚報》的記者,還打了越洋電話,採訪了賀紹強夫婦。《瀟湘晨報》說:「賀紹強並不孤單。 在他的背後,有他日益強大的祖國。 」賀紹強對晨報記者說,柴爾德斯法官的判決源於他個人的偏見和歧視。賀紹強說:「搶走別人的親生孩子還說最合理。天下哪有這樣的邏輯!」

《瀟湘晨報》還援引賀紹強的話說:「一等官司取得了勝利,我就會帶領全家人馬上回國,為祖國建設出力。以前我期望在標榜人權和民主的美國找到民主。現在看來,我錯了,我更希望是在故土。 」

*中駐美使館對判決失望*

中國駐美國大使館也派外交官到法庭,旁聽了法官的判決。中國大使館參贊兼總領事李瑞佑說,他們對田納西法院5月12日的判決感到失望並表示「嚴重關切」, 「我們已向賀紹強夫婦表示慰問」。中國大使館發表聲明說,為了保護中國公民的正當利益,中國駐美大使館一直在關注此案,並向賀紹強夫婦提供必要協助,要求法院公正審理此案。

《重慶晚報》的報導說:羅秦是個堅強、能幹的重慶婦女,已經成為北美的新聞人物,「她那巨大的母愛和堅強的品性感動了越來越多的人。」《重慶晚報》說,羅秦的理想是,等討回女兒後,一家回國。

*中國媒體不提不適撫養原因*

但是,中國南方這兩家媒體都沒有提到法官柴爾德斯認為羅秦賀紹強不適合撫養賀梅到底是什麼原因。法官在談到賀紹強的人品時,用了很多例子和事實,來證明自己的看法。貝克一方聘請的律師帕裡史說,賀紹強夫婦一點誠信都沒有。在談到羅秦時,法官說她在法庭上歇斯底里,而這些,都被記錄在案。

另外,《今日美國》報報導,在法庭爭議期間,羅秦好幾次來到貝克家門外,舉著標語牌,高呼口號,一站就是幾個小時,要求貝克家把賀梅還給親生父母。法官認為,羅秦情緒不穩定。這對小賀梅的成長,是有害的。

羅秦的這一系列行動,成了法官最後作出裁決時的重要依據。中國國內的報導,大多都沒有提到賀紹強夫婦在同移民局和美國其它有關當局打交道時的撒謊、欺騙行為。而貝克法官的宣判,有相當一部分內容說的是賀紹強的誠信問題。

*賀家要求換法官*

賀案已經打了三年多,在案子剛剛打到法庭時,曾經有一個法官審理賀梅案。後來,由於賀家要求,田納西高等法院決定換用柴爾德斯法官來主審這個案子。在作出判決前,柴爾德斯法官傳問了28名證人到法庭作證,柴爾德斯法官認為這個案子是他辦案「20年來最難以斷決」的案子。法院花費了數百個小時來聽取證人和律師的辯論,查閱資料,調看了數十件相關證據,參考了上百個法庭以前的判例。

《今日美國報》報導說,在法官宣判前,原被告雙方,都認為法官是公平公正的。而這些重要內容,《重慶晚報》和《瀟湘晨報》還有北京《娛樂信報》等許多中國媒體的報導,都沒有反映出來。

*法官判決提及中國一胎政策*

《重慶晚報》和《瀟湘晨報》的報導,都沒有提到這次柴爾德斯法官的判決涉及到了中國的一胎化生育政策。【美聯社】在判決後第二天的報導說,法官在判決書中提到了中國的一胎化政策並指出,在中國如果育齡夫婦超生,將被罰款,而且很多福利待遇將被剝奪。對這一點,北京的《青年參考》報導說,法官提到中國的計畫生育政策會對將來小賀梅的成長有負面影響。這種說法,「顯然是對中國不瞭解所致,因為按照規定,在國外出生的孩子可以帶回來,不罰款。」

*美國國土安全部促賀家離美*

儘管如此,《今日美國》報報導說,就在宣判前夕,賀紹強還說,即便法官判我們輸,我也認為,他是公平和公正的。但判決一下來,賀紹強就改口說,這是典型的司法鬧劇,令人難以置信。另外,中國國內的媒體對賀案判決的報導,都沒有提到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局在柴爾德斯法官宣判後沒兩天,就通知賀紹強夫婦及其律師,敦促賀紹強夫婦離開美國。

*中國媒體不採訪法官和貝克*

在判決後的幾天內,中國有好幾家媒體通過越洋電話採訪了賀紹強夫婦,但沒有一個媒體採訪法官和法庭一方,也沒有媒體採訪收養賀梅的貝剋夫婦以及他們的律師。

而輸了女兒撫養權官司的賀紹強夫婦,談起法官和整個案子,則滿腔怒火。賀紹強說:「我看透了美國的人權。」《瀟湘晨報》援引賀紹強的三哥賀紹福的話說:家裡沒有一個人相信賀紹強是自己拋棄女兒的。貝剋夫婦和法官說「賀紹強人格可疑」絕對是污蔑。另外,該報還援引賀紹強的母校邵陽師院外語學院院長黃衡田的話說:「他是一個好學生,是我們外語系的驕傲!」

中國的媒體,除了極少數之外,一般都沒有報導法官判決書的內容。法官在判決書中說,2002年12月,賀紹強在作證宣誓的情況下,謊報了收入。這屬於公然撒謊。還有一次,在為羅秦申請簽證的時候,也公然撒謊。而這一切,都在法官最後判決的時候,成了重要的依據。

*貝克家稱對賀羅沒有恨意*

法官柴爾德斯說,判決,必須建立在法律和證據的基礎上,必須建立在不帶偏見,不帶歧視,不憑同情心來辦事的基礎上。中國媒體引用賀家一面之詞來報導這個案子的時候,往往忽視了美國媒體是如何報導的。

但就在賀家氣憤譴責美國法律不公法官偏見的同時,田納西當地一家報紙《商業訴求報》記者在判決後採訪了貝克家庭,並援引貝克妻子露伊斯的話說:「賀紹強和羅秦對我們來說,是有特殊意義的人,他們是賀梅的親生父母。我們對他們,一點恨意也沒有。」露伊斯還說,在報紙上,看到了羅秦在哭泣的照片,她說:「我為羅秦感到痛心」。

田納西州傳來的最新消息說,為賀紹強夫婦辯護的律師希格爾,在5月19日已經就柴爾德斯法官日前的判決提出上訴。

*賀家稱法官表現種族優越思想*

賀家同時發表了聲明 ,認為法官公開一篇充滿人身攻擊、事實的歪曲和謊言的判決,違背了領養案文件保密的原則。聲明還說,法官公布上述文件不可彌補地損害了賀梅的利益,對賀梅造成不可逆轉的精神與心理傷害,涉嫌觸犯田納西州刑法 。

賀家的聲明還說,法官在網際網路公布判決全文,「體現了他無法控制的對賀家發泄仇恨的強烈衝動。」賀家輸了官司後說,法官表現了種族優越主義思想,法官只選擇了對貝克有利的貝克證詞,蓄意忽略關鍵的貝克證詞,製造了貝克從未阻撓干涉賀家探望的謊言。法官從開庭第一天就表現了對羅秦的極端憎惡情緒。

*賀家稱不健康不安全說法不實*

賀家還說,法官蓄意地把貝克證詞裝扮成賀紹強證詞,以誤導公眾。法官在最佳利益問題上採用出自貝克的虛假的證據。法官所謂羅秦在要回賀梅的申請書上蓄意不寫要求探望的說法完全不能維持最起碼的邏輯。

賀家說,法官關於禁止接觸令的來源的說法,涉及法庭本身是否違法,是正在司法調查的內容,法官的結論不符合貝克律師的宣誓證詞。

賀家的聲明還說,法官所謂賀家要回小孩是為了避免被美國驅逐出境的說法完全缺乏邏輯和法律的依據。另外,法官所謂賀家不健康不安全的說法不符合有關檢查報告,是歧視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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