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慘:美少女相親路上遭強暴

發表:2007-04-09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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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趙紅是村裡數一數二漂亮靈巧的姑娘,追她的小夥排成了隊。沒想到,在相親的路上,她慘遭強暴,為了取證,她含恨生下了女兒。如今,女兒成了趙紅最親的人……

8月31日,38歲的趙紅站在吉林省德惠市街頭,一身黑衣,一個黑包,濕疹讓她的雙腳有些佝僂。風偶爾吹亂了她的頭髮,露出了點點銀絲。女兒9月1日就要開學了,她還在好心人家裡苦苦等待。「媽媽,咱們什麼時候回去上學啊?」這句話讓趙紅急得滿嘴大泡。

趙紅家住在德惠市一個小村子裡,當時她是村子裡數一數二的漂亮姑娘,初中畢業後,她到省城學了一門手藝———服裝裁剪。

心靈手巧的趙紅很快掌握了這門手藝,回到家鄉開起了裁縫店。「當年,一個好裁縫可了不得,趙紅做的衣服可是有名的,來找她做衣服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當地知情人回憶。

然而,過度的勞累讓趙紅的眼睛承受不了了,她只好放棄了這份工作,到德惠市一家飯店當了服務員。這時,20出頭的趙紅已經長成大姑娘,提親的人踏破了家裡的門檻。老父親提出,要找個「穩當的、有技術的,最好是農村走出的孩子」,這樣比較門當戶對。就這樣,直到1993年,25歲的趙紅仍沒有挑中自己的如意郎君。

相親路上遭強暴她決定把眼淚咽到肚子裡

悲劇就發生在趙紅去相親的路上,1993年6月28日,那個漆黑的夜晚,撕裂了她對生活的美好憧憬。那天,她很晚才下班,一個人走夜路往叔叔家趕,因為當晚就要相看嬸娘給她介紹的對象。

「沒有路燈,我走到一個大轉盤的時候,突然被一個人摀住了嘴。」說到這兒,趙紅已是聲淚俱下。當時她被拖到轉盤中間的林地,沒有人聽見漆黑夜晚她的呼喊……所有憧憬在那一瞬間破滅了。那個男子威脅不許報案,否則就要分屍。

其實,趙紅見過這名男子。事發前,他經常等在她下班的路上,堵住她想和她處對象。本分的趙紅認定了這個男子是個輕浮的人,儘管男子炫耀父親是當官的。那時,趙紅並不知道這名男子的真實身份,事發後,趙紅憑著那名男子的隻言片語,終於證實其身份———原來,那名男子姓張,是名工人,父親是某機關的副局長。

「面對著這樣一個家庭,我決定把眼淚咽肚子裡。」趙紅回憶。一個月後,她發現自己懷孕了。

討說法竟被刺傷留下「鐵證」討清白

趙紅決定找張某的父親理論。後來,趙紅被張父帶回家,張母帶著趙紅做流產,並答應給她幾百元錢。

趙紅走進手術室又出來了。趙紅回憶,就在她決定不做流產的時候,張某給了她兩個耳光。前前後後的遭遇讓趙紅非常害怕,她決定報案。

趙紅走進了派出所,張某被抓了起來,但不久便被放了出來。因為張家說,趙紅是和張某處對象時發生的關係。在當年警方出具的調查和處理意見中,警方認為,張某構不成強姦罪。心有不甘的趙紅再次到張家尋求說法,被張某用刀刺傷後,趙紅徹底對張家失望了。

經歷過種種遭遇後,趙紅的母親勸趙紅把孩子做掉,可趙紅卻堅持把孩子留下來:我嚥不下這口氣。面對趙紅的決定,老父被激怒了,命令趙紅把孩子做掉。

「如果我把孩子做掉,張家更是可以推得一乾二淨,只有把孩子留下來,才是鐵證,我才能討回自己的清白。」回憶過去,趙紅的嘴角顫抖,欲哭無淚。

沒經歷婚姻先經歷分娩劇痛

趙紅的事情令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抬不起頭來,誓死保留鐵證,讓趙紅徹底與家人「決裂」,她躲在鄉下的親屬家開始孕育銘刻著她恥辱的小生命。「我就是要拿鐵證證明他的罪惡。」多年的磨難沒有磨掉趙紅的棱角,她堅信當年的選擇是正確的。

1994年3月31日,沒有經歷婚姻的趙紅卻先經歷了分娩的劇痛,剖腹產下一名女嬰。張家想把孩子買回去,遭到趙紅的拒絕。

此時,一個姑娘家生下私生女的消息不脛而走,分娩的痛加上屈辱和悲憤,趙紅沒有心思去體味初為人母的快樂,她必須為自己和女兒的生活著想。

出院那一夜,趙紅抱著「來歷不明」的孩子在火車站蹲了一夜,此後,抱著孩子的她開始了申訴的道路。「一個大姑娘背著私生的孩子四處告狀,經常遭遇白眼,我並不覺得自己是恥辱的,因為我是被害的。我一定要討回這個公道,就是這個信念支持著我走下去,看到天亮。」趙紅回憶,在那段痛苦的日子,她只好在郊區租了一間煤棚偷生。

嫌犯接連犯強姦案 親子鑑定令他歸案

就在趙紅四處申訴的時候,逍遙法外的張某仍不悔改。1994年3月20日晚,張某再次強姦一名過路婦女,被害人報案,張某被抓獲。

但張家很快向公安機關交上了一份「救命書」:張某患有精神病,隨後,張某還被鑑定出患有精神分裂症,無責任能力。張某再次被釋放。

就在張某結婚的前兩個月,趙紅走進了長春市人民檢察院,遞上了訴狀。檢察機關發現,張某所做的「患有精神分裂症,無責任能力」的「護身符」並沒有任何鑑定人的簽名。

檢察機關聘請了全國著名的精神病學專家,鑑定結果是:張某「具有限制責任能力,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偵查機關為趙紅女兒和張某做了親子鑑定,確定了張某與趙紅女兒生理上的父女關係。

事實面前,法律沒有軟弱,張某結婚5個多月後,再次被逮捕。

一個多月後,法院下達了一審判決,張某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張某的父親給付近8萬元的賠償,同時要給付趙紅女兒撫養費。

女兒像極了母親她至今相信爸爸是出車禍死的

一人帶著女兒,長期的操勞讓趙紅患上了一身病,雙腳濕疹經常讓她無法走路。「有時候,她得扶著凳子爬!」認識趙紅的一位大娘說。

後來,趙紅寄宿在好心人家裡,「拾荒、做點家政,反正能掙錢,苦點累點我都不在乎!」但是,不管多苦,她從不耽誤孩子的教育,她省吃儉用給孩子訂報紙、買書籍。至今,趙紅的女兒仍然相信大人們說的,爸爸是出車禍死的。12歲的女兒,是趙紅12年的痛與愛。如今,她成了至今未婚的趙紅的生命。[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為照顧遭遇不幸的趙紅,當地政府破例為趙紅辦理了低保,保證孩子能順利在廣州讀書。今年9月1日,趙紅拿到了政府救濟的500元錢,上了返回廣州的火車。

對話趙紅記者:當初是什麼力量讓你把孩子生下來?趙紅:惟一的支撐就是保留「鐵證」,讓嫌犯繩之以法。

記者:當時有沒有想過,讓孩子來到世上承受她父親的罪惡,是否對孩子不公平?她是不是成了大人的「工具」?

趙紅:當時我都快瘋了,什麼都沒考慮,一心就是想保留證據。孩子是無辜的,可孩子流的是我的血啊,是我的命啊,哪裡是工具啊!

記者:孩子生下來時,你心裏愛多些還是恨多些?

趙紅:哪有愛啊,針扎一樣的痛;後來,孩子會笑了,喊媽媽了,每當孩子笑著扑到我懷裡,我的心裏是暖和的。記者:打算把身世告訴孩子嗎?

趙紅:等孩子長大了,自己能承受了,我會告訴孩子。但是也會告訴孩子,那不是她和媽媽的錯,是錯誤,讓她有了這個媽媽。

記者:如果上天重新給你一次機會,你還會把孩子生下來嗎?

趙紅:要是知道有這麼可愛的女兒,我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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