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呂耿松,廢除刑法105條款

作者:侯文豹 發表:2007-12-10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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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的著名維權人士、良心作家——呂耿松先生自從在八月24日被杭州警方以所謂的"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非法持有機密罪"的名義被刑事拘留後被枉法批捕已經三個半月了。在這期間,海內外各界都表示出了很大的關注,但是杭州司法當局還是冒天下之大不韙,枉法對呂耿松先生提起刑事訴訟的迫害。

根據北京的著名維權活動家——胡佳先生在12月六日和七日的電子郵件通報:

2007年11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將作家呂耿松的案卷移交給杭州市檢察院,本案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罪名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12月6日星期四上午,莫少平律師和丁錫奎律師向杭州市檢察院遞交了作家呂耿松案件的司法手續。檢察官開始居然不肯把呂 耿松案件的《起訴意見書》給律師。莫律師依法交涉,態度強硬,要求檢察官不僅要提供《起訴意見書》,還要把關於此案的其他鑑定性材料交給律師摘錄。按現場 情況推斷,該檢察官所得到的上級指令應該是爭取不給律師任何案件材料。這類公檢法系統公然違法的問題常見於政法委系統策劃的政治案件中。

12月六日下午莫律師一行到看守所要求會見了呂耿松。看守所負責人顯得很無措,趕緊請示檢察院,問檢察官:"能不能 見?你給我一個准話。"莫少平律師依法告知看守所負責人:"現在是審查起訴階段。你不用徵求檢察機關意見,必須讓我們會見呂耿松。這是法律規定的。"此類 小插曲是不會出現在普通案件中的。再一次證明呂耿松案件作為政治迫害案件的特殊性。莫少平律師和丁錫奎律師在看守所中與呂耿松進行了近兩小時的會見,當局 沒有在現場違法安插監聽人員,與律師相見的呂耿松非常高興。律師把《起訴意見書》和指控東西都給呂耿松看了,並且問了呂耿松的意見。

當日的會見結束後,莫少平律師向呂耿松的妻子汪雪娥介紹了情況。現在當局為了便於監管呂耿松,將他羈押在容納12人 的一間牢房。儘管允許呂耿松讀書和讀報,但阻撓他寫作。呂耿松身體狀況正常,請親人和朋友無需掛念。他準備把妻子帶給他的《牛津英漢辭典》讀完,學習英 語。把長期坐牢變成充實的生活。

杭州市檢察院的起訴意見稱呂耿松發表文章226篇,其中20篇涉及"以造謠誹謗的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並列舉了 其中5篇。呂耿松從來沒有使用過筆名,都是用本名發表文章。對於警方從網路和呂耿松的電腦中蒐集的226篇文章,他坦然承認這些文章為自己所作。但呂耿松 強調這是他受《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權利和表達自由權利。從法律角度講,關鍵不是一個寫作的問題而是一個法律適用的問題。呂耿松堅定認為自己根本不存在錯 和罪。

杭州司法當局還稱呂耿松發表文章共獲得稿費4276美元與1420澳元。今年以來國保政治警察在秘密情況下,非法攔 截和凍結呂耿松稿費有1060美元。涉及《人與人權》兩篇文章,以及《北京之春》、《民主論壇》、《議報》、《自由聖火》等刊物的稿費。呂耿松強調這是自 己的合法寫作所得。每次相關的審訊筆錄,呂耿松都要求警方必須寫上他認為這是自己的合法所得,同時他譴責警方扣押他的勞動收入是非法的。呂耿松想念朋友 們,感謝朋友們的幫助。他建議大家群策群力爭取廢除《刑法》第105條第二款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因為這條惡法屢屢剝奪無辜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把 有異見者、維權者送進監牢,其功能和現代自由民主制度相違背。呂耿松先生懇切的希望中國能夠早日實施真正的自由與民主。呂耿松表示自己甘願為中國的民主、 自由把牢底坐穿,出獄之時就是中國走向民主之日。

最為能夠表現出呂耿松先生俠骨柔情一面的是呂耿松還特別請莫律師帶話給自己的妻子汪雪娥:"望我妻一定要挺住,一定 要保重。"由於操勞和精神壓力,汪雪娥女士健康狀況不佳。呂耿松希望在自己坐牢期間,汪女士把岳父母請來杭州相聚,這樣有親人陪伴汪女士可以放鬆一下心 情。整個會見中,呂耿松三次提到自己的妻子,恩愛之情溢於言表。同時,呂耿松也很欣慰自己19歲的女兒有所成長、有所擔當。並且賦詩一首於家人以及朋友:

 

水調歌頭

 

囹圄詠懷

 
鐵牢十道門

難鎖丈夫心

敵酋畏我如虎

有二百檄文

獨裁暴政猛批

專制流敝痛陳

不平為民鳴

是非顛倒日

功罪誰與評

 
賢妻淚 孝女心 摯友情

博愛五洲四海

天涯若比鄰

砍頭權當吹帽

坐牢聊作修行

足以慰平生

此生當無憾

氣象日日新

 
2007年12月6日於看守所

筆者始終關注著呂耿松先生的遭遇,一貫的對他保持由衷的支持。現在,呂耿松先生身處迫害之牢獄中還建議各界的朋友們 努力爭取廢除現行的《刑法》105條款,真可謂英雄不改本色啊!與備受海內外譴責的勞動教養制度一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第一、第二款的" 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也已經成為一條吞噬言論自由的巨蟒。被各地大肆用來壓制中國公眾對於民主、自由和法治的呼聲,近年來製造的冤假 錯案實在是難以數計。該條款的存在實為中國法律的污點,也是21世紀中國人的恥辱。

筆者想要正告有關當局的是,文字獄是不可能維持當局的"穩定"的夢想的,"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文字獄更加是無法 阻擋中國人民的自由思想傳播,就像沒有辦法堵住黃河水一樣!呂耿松作為一名良心作家,用文字來揭示真相,監督政府的施政,這正是中國公眾支持胡溫政府"依 法治國"方略的具體表現。杭州當局拘留呂耿松先生也無法掩蓋杭州市當今地政府的腐敗,拘留呂耿松先生要掩蓋什麼?國人誰不是早已看得清清楚楚?杭州當局徇 私枉法、欲蓋彌彰,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卑劣手段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並起訴呂耿松先生,已經將杭州當局成為當今黑社會政府的一個典範,杭州當局 的醜惡行徑已經嚴重的破壞與玷污了杭州在世人心中人間天堂的美好形象。
   
呂耿松先生只不過是一位秉持著良知與理性並富有高度責 任感的中國知識份子,只是一個憂國憂民的良心作家。呂耿松先生他目光犀利,敢於說真話,敢於為民請命,敢於為弱勢群體仗義執言,敢於對腐敗政治說不。根據 1995年國際言論自由保護組織在南非約翰內斯堡人權會議通過的《約翰內斯堡原則》,將"維護國家安全"嚴格限定為:"政府面對來自外部或內部的暴力或暴 力威脅,保護國家存在或領土完整的能力"。該《原則》特別說明:"和平地行使言論自由權不應當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或者受到任何限制和懲罰。"根據《約翰 內斯堡原則》,呂耿松這公民批評政府和揭發政府施工政的錯誤等言論,是屬於《憲法》所確保的言論自由範圍之內的行為,是受中國現行法律保護的。
   
在 自由、民主、文明的潮流已經成為人類社會主流的價值觀的今天,中國有關當局還想一手遮天似的隨便用莫須有的罪名來壓制和迫害公民,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來拘留呂耿松,這對於一個致力於建設文明法治社會的中國共產黨著實是一個大大的污點,它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權利!文字獄是每一個極權國家的根本特徵, 假如胡溫二位真的想要構建和諧的、文明的、法治的社會,就必須首先廢除各種限制中國公民基本權利的不合時宜的《刑法》105條款與勞動教養制度!

来源:自由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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