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濱:為有犧牲多壯志,敢叫酒盅底朝天

作者:解濱 發表:2009-12-18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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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黨的一些好幹部陸續為黨的事業英勇獻身。深圳市寶安區西鄉交警中隊的警長陳錄生同志與西鄉街道麻布村領導在大酒樓應酬,席間喝了大量洋酒軒尼詩,數小時後便與世長辭。不久前,中國農村改革第一村--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瀋浩在連續接待三批前來洽談投資的客商,喝了大量酒後也體力不支,不幸英年早逝。國家總書記,安徽省委書記都為瀋書記的死親切慰問。去年2月,河南省信陽市新縣人口計生委主任郭世忠酗酒之後醉死於一家娛樂中心,該縣縣委就發文追授他為"優秀共產黨員";縣政府為其追記個人三等功。這些黨的好幹部死的都是同一個原因:酒精中毒。他們的英雄氣概都在於善於喝,敢於喝,喝得多,喝得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們用他們的酒盅開創了我國發展的新篇章。

面對陳錄生同志的英雄事跡,悲哀中的深圳寶安區當地政府已經打算效仿郭世忠同志和瀋浩同志逝世後的處理方法,立陳錄生同志為烈士。從此,中華民族的烈士墓中增添了新型的烈士--醉酒烈士。這一創舉,實為人類之空前,

眾所周知,喝得爛醉的酒鬼在我們中華文化中很難和英雄掛上鉤來,倒是和很多壞事情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我們以前說的"朱門酒肉臭"、"醉死夢生"、"一醉方休"、"貪戀杯中之物"等等就是有關酒鬼的種種負面之辭。現代社會對於酒鬼又有了許多限制,如酒後不准開車,醉酒不能上班,等等。天安門前的英雄紀念碑所紀念的那些烈士中沒有一位是喝酒喝死的。全國各地在過去10000年間修建的大大小小的各種英雄紀念碑中也沒有一個是為醉生夢死者修建的。我國中小學教科書中所提及的英雄人物不止百十個,居然其中沒有一個是喝酒喝死的。在我國長達5000年的歷史中湧現的所有的英雄豪傑中也沒有任何一位是死於醉酒。在國外,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無論任何國家,無論任何朝代,都找不到任何一位醉死的烈士。俄國從一個落後的農業弱國突飛猛進成為一個四處攻城略地的強大帝國居然是從反酗酒開始起步的。但這些全都不符合我國今日的國情。

我們中國走的是一條不同的路。在我國一個醉鬼,一個死在杯下的酒鬼,完全可以成為一名深受敬重的當代烈士,享受納稅人的種種經濟補償,家人成為烈屬,說不準以後還要為之建立紀念碑,讓他的英雄事跡永遠流傳於人世間......。我們把這種做法叫做與時俱進。我們過去立張思德、黃繼光、雷鋒等同志為烈士。今天的烈士就是陳錄生、瀋浩、郭世忠

我國現今的特殊國情,既與過去有所不同也和國外大相逕庭。首先,我們是一個根本就不必接受西方世界的任何價值觀念的特殊國家。西方反酗酒的那一套不適合於我國國情。我們有我們的特色。外國的公務員上班不可以喝酒,我們無論在上班和下班,不喝酒行嗎?請問,在中華大地上,如今不喝酒能辦成一件公事嗎?不喝酒能簽署任何一份文件嗎?不喝酒能下達任何一個批文嗎?第二,既然如此,我們為何不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徹底打破古今中外對於幹部喝酒、玩小蜜、包二奶等一直存在著種種不公平的歧視和限制呢?大家要喝就和個夠,要玩就玩個痛快。喝夠了,玩夠了,幹部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也就調動起來了。所以我們要理直氣壯地笑貧不笑娼,笑廉不笑貪。第三,喝酒這種事情應該多看它的積極方面,不能總說它不好。喝酒的最大效益就是發展經濟。不錯,我國確實還有少數地區和少數人群沒有解決溫飽問題。但那並不妨礙我國糧食很大的一部分用來釀酒。大家應該明白,有些人注定是永遠買不起房子的,也有些人注定是永遠吃不飽飯的。你住不上一寸房屋並不等於我就不該弄十幾套豪宅空著。你吃不上一頓飽飯並不意味著我就不該頓頓好酒好菜。誰叫你沒有本事先富起來呢?我喝酒至少推動經濟發展。姑且不談各地的稅收猛增,假入我們的幹部都不喝酒了,在我國的各大城市將會出現何種可怕的局面呢?我們整條整條街道會很快荒廢掉,我國的GDP立馬要下降20%。為什麼這樣說呢?幹部們頓頓酒喝,夜夜笙歌是要做什麼?要談生意。生意有幾種。一種是拿自己的東西和別人交易,另一種是拿公家的東西和人家做交易。像陳錄生、瀋浩、郭世忠同志逝世前做的基本上就是後一種生意,比如說給酒桌上某個老關係批一塊地蓋別墅,給某位大款批個永遠追不回來的貸款,給某個黑心包工頭批個豆腐渣合同,等等。不喝酒這些生意會成交嗎?幹部們喝完酒了,生意談好了,那消遣只算走完了第一步。下一步就是要和鄧貴大那樣找一處僻靜的地方,叫幾位面容姣好的女孩子來陪浴。她們如果不願意,拿出一疊鈔票往她們頭上一砸就搞定了。至於洗腳、按摩、洗頭等等都是下游工業了。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中國,喝酒這一工業鏈的上端以其強勁的勢頭帶動了一整個工業鏈的良性發展。國家每年撥出多於軍費開支N倍的款項用於幹部吃喝,就是要鼓勵這種新的經濟模式。我們的幹部們如果都不去吃喝了,那國庫中豈不會留下多少萬噸人民幣發霉腐爛?幹部們喝酒,就和幹部們拿公家的錢該豪華辦公樓,豪華別墅一樣在促進經濟發展,為提高GDP做貢獻。

偉大領袖毛主席很多年前就說過,"要奮鬥就會有犧牲,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但是我們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數人民的痛苦,我們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要當酒鬼自然會有人醉死。陳錄生、瀋浩、郭世忠同志雖然不是為了大多數人民的利益而死去的,但他們至少是為了他們一己、一家,一小撮公務員的利益而光榮獻身的。他們的死也是死得其所。有的同志至今對於授予陳錄生同志烈士稱號一事還是想不通。他們問了很多怪問題,例如,很多幹部因公嫖娼,患上愛滋病,或嘿咻太專注突然死了,他們算不算烈士呢?還有因公賭死的算不算烈士呢?因公酒醉駕車撞死自己,算不算烈士呢?

我要問你?你是在為黨講話還是在為老百姓講話?

如果你是在為黨講話,你就對了!是的,那些人都要算烈士!不但要算,而且還要為這些共和國的新烈士樹碑立傳,把他們的事情寫進教科書,讓子孫後代永遠銘記他們可歌可泣的事跡。

大家應該仔細想一想,一個幹部如果定期去嫖娼,他會養活多少個貧家女孩子?一個幹部常去境外賭博,那對於降低我國外匯存底是多麼英明的一個舉措啊!一個幹部如果每年把一輛公用車撞壞了,就得換一輛更好的,那幾千萬幹部就要更換幾千萬輛公車,我國的汽車工業能不興旺發達嗎?如果這個幹部把一個老百姓給撞死了,那只能怪那個老百姓太不懂事--連幹部們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都弄不懂的人,在中國如何生存下去?

這些因公殉職的好幹部都是新時代的烈士,好黨員。我們不但要紀念他們,還要給以前那些遭遇到不公正待遇的好幹部們平反昭雪。例如,我們要追認鄧貴大同志為烈士。

為有犧牲多壯志,敢叫酒盅底朝天。同志們,讓我們盡情地喝吧!喝不死這輩子夠本了,喝死了就是烈士,賺了。讓我們大膽地嫖吧。嫖不死就爽透了。嫖死了算烈士,到地獄裡做鬼也風流。

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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