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囚10年 抵押1000萬美元何志平保釋仍被拒(組圖)

作者:鐘靈 發表:2018-05-18 14:55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3個留言 列印 特大

香港前高官何志平(左)涉代表中國華信賄賂非洲國家政府,違反《反海外腐敗法》及洗黑錢罪在紐約被美國當局拘捕。
香港前高官何志平(左)涉代表中國華信賄賂非洲國家政府,違反《反海外腐敗法》及洗黑錢罪在紐約被美國當局拘捕,第三度申請保釋失敗。(圖片來源:中華能源基金會官網)

【看中國2018年5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鐘靈綜合報導)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日前第三度申請保釋,法庭在紐約時間5月17日下午審理。法庭文件顯示,何志平一方提出以1000萬美元擔保金額、200萬美元現金抵押、放棄「拒絕被全球引渡」的權利、以及將價值400萬美元的香港物業抵押,以換取在自己於美國的住所軟禁。但法官認為,何志平面臨的徒刑至少達10年以上,有較高潛逃風險,加上日前多種跡象顯示何志平獲華信財政支持,因此「任何資產抵押都難以確保他重返法庭」,拒絕其保釋申請。

《蘋果日報》報導,法官在庭上重申,根據控辯雙方提供的量刑指引,何志平至少面臨10年以上的監禁。法官指出,何志平在美國並無任何社區聯繫,而社區聯繫始終是有效防止潛逃的條件,加上10年以上刑期對68歲的何志平來說是一個甚長的刑期,而何志平及其背後的中國華信有足夠財力,相信其潛逃風險相當大。案件排期在今年11月5日正式開審。

何志平提鉅額抵押 反成拒絕保釋理據

至於何志平提出在美國紐約的居所保釋軟禁,法官指出,何志平在美國並無「家(home)」,並強調「家」並非單純指住所,而是須有家族的聯繫,才能有效防止潛逃。雖然何志平自願配戴的電子腳鐐,但法官指出,過去就有案例顯示電池可能會耗盡,令被告有機會逃走,因此不完全可靠。

此外,何志平自願提出的放棄在全球拒絕被引渡的權利,法官指有關美國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中,政治案件一般作例外處理,認為外界已有言論指此案涉及政治因素,因此何志平一旦獲保釋,難以確保未來會被成功引渡。

法官指出,雖然何志平審前一再加碼抵押品,但多種跡象顯示華信明顯正在支援何志平,難以估計何背後的財力有多強,而何既然能一再拿出金錢作抵押,「同樣亦能向何提供作潛逃之用」。加上何志平雖然將家人的兩個物業作抵押,但充公境外物業非常耗時,也「難保有人可以補償其家人」。

華信高度關注案件 出錢聘請律師

何志平日前第3次向美國法院申請保釋,何志平的律師Andrew Levander指出,何志平一方提出新增抵押的2個總值400萬美元的香港物業,一個是何志平兄弟居住的單位,以及另一個何志平擁有、其母親居住的單位。Levander指出,如果何志平真的潛逃,將危及5名美國朋友,更會令家人失去住所,失去財產和聲譽,認為其「犧牲的道德成本肯定會超越潛逃的動機」。

不過,5月初代表美國政府的檢方在庭上質疑,何志平的律師是由中國華信出錢聘請,並認為存有潛在的利益衝突。而代表何志平的律師Andrew Levander則在庭上首次承認,自己有收取華信或華信附屬機構的「預訂金」。

此外,中國華信在美國分公司的總經理劉亞東亦現身全程聽審。根據早前法庭上披露的電郵,劉亞東在何志平被捕後就開始與其頻密通訊,而何志平也安排他探監。何志平更在電郵中教劉亞東在申請探監時出示中國護照和近期由中國到美國的登機證,以營造「遠道而來」的形象,並稱自己為家族朋友,以換取監獄批准較長會面時間。顯示中國華信仍相當重視何志平的案件進展。

案情峰迴路轉 或有更大隱情披露

目前美國當局正式起訴何志平8項控罪,包括1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FCPA)、4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1項串謀洗黑錢、及2項洗錢罪。

《南華早報》報導,美國控方在去年開始已經先後5次向法庭申請押後對何志平涉貪案同謀、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提出控罪,並每次都提及希望能夠「繼續正在進行中的磋商」,而每次延期為30天。

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
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或可能轉為證人,為美國政府指證何志平。(圖片來源:Wikipedia)

其中3月及4月的延期申請中,控方還加入了「雙方正在準備達成一項意向書」,意味著加迪奧及控方雙方正在磋商加迪奧自己及何志平最終面臨的控罪問題。而代表美國政府的主控官亦告知法庭「這些磋商尚未結束,我們希望能夠繼續」。此外,報導亦引述了「直接知情人士」表示,美國控方與加迪奧將能夠在「未來幾個星期內完成磋商」。而美國國務院代表日前表示,不會就加迪奧在案件中的角色發表評論。

報道引述美國前聯邦主控官辛克萊爾(Patrick Sinclair)表示,按照目前發展,雙方或將達成合作協議,而加迪奧可能從被告轉為證人。

據悉,與加迪奧相反,何志平並未得到美國控方提出類似的選擇。對此何的律師團隊及美國司法部均拒絕解釋原因。

「背後的女人」與中共關係密切

聯邦調查局就有關涉貪案撰寫54頁控罪書,除了2名被告何志平及中非共和國特使加迪奧外,涉案的其他人士及機構均以代號表示,未點出其真正身分。當中一個代號「CC-1」的人士,在控罪書中出現了高達32次,其經常負責「代表何志平」撰寫信件,與葉簡明、其他中國華信高層、以及聯合國人員、乍得及烏干達高層聯絡,在乍得和烏干達兩個涉貪計劃均有參與。

已故董建華心腹路祥安(右一)、何志平(右二)與張雅(左一),三人均為中華能源基金會骨幹成員
已故董建華心腹路祥安(右一)、何志平(右二)與張雅(左一),三人均為中華能源基金會骨幹成員。(圖片來源:中華能源基金會官網)

港媒對比控辯雙方呈交的資料後發現,該名女員工的真實身分,是來自陝西、前《大公報》記者、現任中華能源基金會的首席主任張雅。據悉,張雅曾於《大公報》的西安辦事處工作,在2006至2007年間接觸時任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的何志平,當時何志平不時出訪內地,例如率團到西安進行文化交流、出席文化論壇等。何志平多次在北京出席兩會時,當局都是安排張雅與其進行採訪。

此外,張雅在2007年4月與何志平進行了一次專訪,該專訪題為「港文化回歸任重道遠」。何志平在該專訪中稱「香港與內地榮辱與共丶血肉相連」,並大談加強香港青少年對國家的「感情」培養。這篇張雅的署名文章出現在2007年7月的《大公報》,其後她於2011年3月再度在媒體視野出現時,身分已經是中華能源基金會的內研及出版處主任。

中華能源基金會的其中一項工作,就是在國際、尤其美國擴大影響力。2013年中華能源基金會在美國設立分會後,張雅就獲安排擔任副會長;2014年,張雅曾有一段時間擔任基金會的董事,而目前則任職首席主任,並與何志平現身各大公開活動。

何志平在2010年、以「慶祝香港回歸10周年」名義協助成立了「香港中華文化學院」,該機構源於1997年1月29日,由中央統戰部和教委成立的海外統戰機構,其原名為「中央社會主義學院」。而張雅則自2013年開始擔任該機構董事至今。

来源:看中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