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滋彰 盗贼多有

作者:一拙 发表:2009-07-0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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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治之道,是:人情、事理、法律?还是倒过来:法律、事理、人情?当然是仁智互见、公婆有理的事体;但是,使人不能不想起《论语》的"其父攘羊其子发之" 的事体。当时孔子驳斥叶诸梁的"大义灭亲"说,而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才是人伦正道。于是,从来学者多诟詈,说中国只重"人治",不讲 "法治"!是这样吗?讲个故事:

楚·昭王时,宰相石奢为人坚直廉正,无所阿避。一日,巡视州县,正好碰到警察在追捕杀人凶嫌,石奢当然着人加紧追缉了;谁知抓来的,竟然是自己的父亲!石奢二话不说地放纵了父亲,而自我捆绑着入狱服刑,且使人报告昭王,说:"臣纵放罪父,依法当死!"

昭王说:"唉,你们就假装追捕不到,不就得了嘛?死脑筋!还是干你的宰相去吧!"

石奢说:"不行!我不偏袒父亲,是谓不孝;不守法令,是谓不忠。大王要赦免我们父子之罪,是您的恩赐;伏罪而死,以正国法,是臣的职责所在。"终自刎而死。

这是不讲"法治"的国家吗?其实,我们从来的治道,就是用法而不言法(就是尽把‘法治'放在口头上讲);要不然,试想,一个偌大的国度,不用法,还有不乱的吗?从《尚书》讲"吕刑"以来,那一代没有法典呢?只是强调用法之弊,实有不可胜言者,如太史公写《酷吏列传》的人物,多有这样的无奈语:

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郅)都独先严酷,致行法不避贵戚......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谨甚;然(周阳)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自宁成、周阳由之后,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类多(宁)成、(周阳)由等矣......

自(王)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效温舒;而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小群盗以百数,掠掳乡里者,不可胜数也。

于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犹弗能禁也......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寖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

学法、习于法的人多说:"治乱世,用重典。"以上所引,就是用"重典"的结果;难怪太史公要慨乎其言地说:

"孔子说:‘政府一味用法的结果,势必导致百姓了无羞耻地钻法律漏洞,而扭曲了道德、价值观念,最终社会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而后已。反过来,政府以道德、礼义来作示范,来教导百姓;社会不但弊绝风清,百姓更能知廉知耻,而登国家于衽席。'

法令只是治国的工具之一,而不是导致国家清平政行的根源呀!你如今倒本为末,变工具为目的,社会焉有不乱?国家焉能不亡呢?"

太史公的《酷吏列传》写了:侯封、晁错、郅都、宁成、周阳由、赵禹、张汤、义纵、王温舒、尹齐、减宣、杜周等,十二人中能够寿终正寝的只有赵禹、尹齐、杜周三人,而砍头弃市的五人、自杀的三人、剃光头发穿着囚衣的一人。

我们对照他的《循吏列传》看,"循吏"只写:孙叔敖、郑子产、公仪休、石奢、李离等五人,而个个都是"奉法循理,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的官吏。史家说:"太史公传《循吏》,无汉以下者;传《酷吏》,无周以前者。寄慨深矣!"

究竟寄托了什么深沉的感慨?侯封是吕后的重臣,晁错、郅都是景帝的智囊,宁成以后则都是武帝的能吏;吕后、景帝、武帝,不都是所谓的"英主"吗?英主而用法、玩法,甚而弄法,太史公有不慨叹的吗?

来源:人间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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