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短命暴露两大失职

作者:王石川 发表:2010-04-07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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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透露,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而建筑寿命只能持续25-30年。

应该说,中国人口数量世界第一,对住房有着刚性需求,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有其客观必要性,但是随之而来的双重错位,却值得反思:一是,与发达国家平均建筑寿命高达百年相比,中国的平均建筑寿命不超30年;二是,中国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每年产生数以亿吨计的建筑垃圾,给中国乃至世界带来巨大的环境威胁。

对为房子而辛苦忙碌的民众来说,短命建筑可能会产生一个滑稽且尴尬的现象——房贷还没还完,房子不能住了。建筑短命,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建筑粗制滥造,质量令人不敢恭维;二是政府规划朝令夕改,热衷于大拆大建。关于前者,就媒体公开报道我们已经看到,不少楼房质量委实堪忧,比如“楼歪歪”、“楼裂裂”、“楼脆脆”……关于后者,案例更可谓举不胜举。

这两大原因实际上都暴露出相关部门的失职。一座建筑的落成,一般需要招标、承建、监理、验收这四个环节。一座座问题建筑之所以一路绿灯、安然面世,正是因为诸多环节都“塌陷”了。而这些环节的“塌陷”,则预示着相关制度的“垮塌”。事实一再证明,我们并不缺少制度,缺少的是对制度的尊重和捍卫。“制度如果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就永远形同虚文”。再完美的制度设计,如果遭遇权力侵蚀,如果缺失监督机制,就会徒具形式而无威力。

再说乱规划。“规划规划,不敌领导一句话”,一些官员不懂规划却热衷于规划,随意改动规划,甚至于一任领导一个规划;一些部门拆了建、建了拆,一拆一建,公帑灰飞烟灭,但“政绩”有了,“形象”有了。诸如此类的乱象,同样折射出权力乱作为、滥作为。

多年前,就有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交建议,希望对建筑工程实行“问责制”和“终身追究制”,从根本上杜绝决策失误,消除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还有人大代表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或法规,严厉禁止没有质量问题的建筑提前被拆毁,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浪费。应该说,这些建议不无善意,但如果不问责到人,设计再完美的制度,同样无济于事。归根结底,人的短视导致建筑的短命。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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