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律师王永航案件上榜联合国2010年度报告

发表:2010-05-05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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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酷刑特派员、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的曼佛克?诺瓦克教授向于不久前召开的联合国第13届人权理事会反酷刑特别委员会,提交了发生在中国酷刑折磨的年度报告,报告中提及了被迫害的辽宁大连市律师王永航。

在报告中,诺瓦克描述了王永航被捕以及被毒打的经历。报告中写道:2009年7月4日,王永航被20多名大连警察以“利用邪教破坏社会和法律制度”罪逮捕。被捕时,他遭到毒打,导致右脚踝骨折,直到8月11日才得到治疗,但由于严重感染不得不进行手术,而王永航的家人不但没有得到他将进行手术的通知,却收到了一个注明日期为8月10日的一个逮捕令。

王永航在该报告成文时被拘留在大连看守所,有消息称他在那里遭到殴打。他的家属和律师不能探视他,因为据称他的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据报道,关于王永航被虐待一事,其家属已经向有关当局投诉,但是还没有收到结果。

王永航的律师执业执照在2008年5月31日年度考核之后被政府拒绝更换。他还曾经在网上发表过几封公开信,倡导宗教自由,并在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问题上表述了他的看法。

联合国酷刑特派专员是由联合国所选任的,其任期不超过3年但可以连任一次,诺瓦克教授是第一个到中国做实地考察的联合国酷刑特派员。在其任期内,他曾造访了许多国家进行实地调查,对于中国的酷刑问题一直在他报告中占得很大的篇幅。

在对中国的考察报告中,诺瓦克教授特别提出:“律师在场不仅是国际人权法所保障的一项权利,它也是防止使用酷刑的一个重要手段。律师不仅要确保监督刑侦人员在审讯期间的行为,他们还要促使对使 用酷刑的刑侦人员提出起诉。他们也使证人能够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口供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但在中国,大多数嫌疑人在接受审讯时都没有律师在场。”

王永航律师是因为去为中国公民争取他们最基本的国际人权法而入狱的,他的案例是中国的所谓“法制社会”的真实写照. 诺瓦克教授在他的报告中曾经强调:“对持非顺从意见的公民实行国家监视,并对此种‘偏离的行为’用定义笼统的罪行,比如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或非法向境外人士提供国家机密,处以长期监禁等严厉惩罚以及送交劳动教养,这样一种制度,似乎与建立在人权文化基础上的社会的核心 价值不相符,并导致恐吓、顺从、自我检查和“恐惧的文化”,从而干涉了不受非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处的权利。”

诺瓦克教授的中国考察报告是各国政府与人权组织了解中国问题的一个重要证据文件。

来源:法轮功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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