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君:欲加之罪 何患无词

发表:2005-01-01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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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一名普通的公民叶国柱被逮捕,北京市党的喉舌-首都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并破天荒地掀起两波“新闻”潮。以《北京青年报》爲例:

2004年 9月21日,《北京青年报》在北京市政法委与该报合办A5版头条,以《因拆迁寻衅滋事被逮捕》爲题,加入到第一波“新闻”潮中。也许中共北京市政法委感觉此波报道破绽太多,宣传效果不合其意,便精心润色,严密组织,于四天之后掀起了第二波“新闻”潮。9月25日,《北京青年报》不吝版面的以第一版第四条的显著位置刊登《叶国柱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就这样,北京市政法委让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公民叶国柱,着实地风光了一回。

北京市政法委借东城分局之口,称(请特别留意下文中的年月日时):“据调查,1982年和1985年,叶国柱先后在永定门内西街违章私自搭建了130余平方米的临建房,用于经营餐饮,后转租他人。2002年,叶国柱明知是违章建筑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位于宣武区光明里8号楼东侧的三间平房;随后,其弟又在旁边违章搭建了一间房。自2001年以来,宣武区先后启动先农坛文化遗产修复和南中轴路危改整治工程,上述两处违章建筑和其父承租的光明里某楼被拆除,政府都按政策给予了补偿和安置,但叶国柱不满足,屡次向政府提出无理要求。”事实果然如此吗?

一、让我们先看看报道中所说的:“1982年和1985年,叶国柱先后在永定门内西街违章私自搭建了130余平方米的临建房”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里有三份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部门早年爲我爸爸出具的证明材料:

一份是宣武区政府集资办1984年11月1日出具的证明,上面清楚地写着:“82年11月份,市长现场办公会议决定在永内西街临建商业一条街。由区政府统一规划,同意给叶国柱临建个体企业一处,在先农坛甲17号门旁东侧2.5米以东,公共厕所以西,东西长7米。按统一规划要求进行临建。”

另一份是宣武区政府规划管理科1985年4月11日绘制的图纸,上面明确地标出市长现场办公会议决定给我爸爸临建个体企业一处的具体位置,并写到:“按规划要求范围施工,高度不准超过六米。”

第三份是宣武区天桥办事处城建科1987年4月8日出具的《关于叶国柱同志在永内西街建小房之事经过》,上面云:“系市政府办公厅和我区盖区同意,在永内西街建临时小房是现场办公研究决定。参加人员有盖区长、我科科长、区市容马主任共同协商。”
以上三份材料充分证明,我爸爸在永定门内西街搭建的房屋是经过当时那届北京市和宣武区两级政府批准,而不是现今北京市政法委编造的违章私自搭建。

二、让我们再看看报道中所说的:“2002年,叶国柱明知是违章建筑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位于宣武区光明里8号楼东侧的三间平房”又是怎么一回事

位于宣武区光明里8号楼东侧的三间平房原是大车店,始建于1949年之前,那时共产党还没有进城。如果把国民党统治时期就建成的房屋定爲违章建筑,诺大的北京城,老房子岂不都成了违章建筑?

三、最后让我们看看报道中所说:“自2001年以来,宣武区先后启动先农坛文化遗产修复和南中轴路危改整治工程,上述两处违章建筑和其父承租的光明里某楼被拆除,政府都按政策给予了补偿和安置,但叶国柱不满足,屡次向政府提出无理要求”的真像

我爷爷、爸爸和叔叔(残疾人)三户八口人的户籍都在北京市宣武区天桥光明里9楼7号。叔叔、婶子、堂弟和我住在9楼7号(三居,建筑面积52.1平方米),爷爷、奶奶住在楼前的两间自建房里(建筑面积 20平方米),爸爸、妈妈则住附近8号楼我们购买的三间房屋里(建筑面积36平方米)。

1985 年5月,爸爸按照宣武区建委规划管理科的图纸要求,投资十几万元终于建成一座面积爲109.8平方米的二层小楼,开办了君华天酒家。我叔叔亦经天桥办事处批准,在永定门内大街光明里东口自建了两间小屋开起饭馆。我初中毕业就同爸爸一起经营管理酒家,妈妈、婶子也都在自家店里干活。

酒家、饭馆虽然不大,但由于我们不辞劳苦、饭菜可口、热情待客、童叟无欺,却也红红火火,使我和叔叔家早早步入了小康。

曾几何时,北京市政府借筹办2008年奥运会,开展了空前的旧城改造工程。我们的好日子没过多长时间,噩运就随着所谓的危改拆迁降临了。

2001 年5月18日,就在爸爸斥资三十多万元对酒家进行装修没有多长时间,宣武区规划局及区城管监察大队突然通知:“酒家楼房无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筑”,并于 8月17日强行将小楼给扒了。后经爸爸不断上访控诉,宣武区政府和天桥办事处被迫补偿了105000元钱,还不及爸爸最近一次投入的三分之一。

有道是祸不单行。2003年,北京又搞了一个打通南中轴路工程。这一次,我爷爷、叔叔和我们三户人家及我叔叔开的饭馆,都在工程拆迁范围。

只见官商一体的北京市宣开拆迁服务中心“算盘”一阵乱响,给我们三户的拆迁费总额仅爲52.5万元,其中我叔叔一家三口才给了十万元。这点钱,只够买远郊区县的房,若在城里买,至少再添几十万元。

想想宣武区政府强扒酒家,就使我们家损失了20多万元,这两年又坐吃山空,哪能凑出钱来买城里的房。再说了,以前有酒家、有饭馆,天天能往里进钱,这会儿酒家、饭馆全没了,天天要往外贴钱。还有这买房以后的物业管理费,比过去的房租费还要高出好几倍。这样的房子,别说我们无职无业的人买不起,也住不起,就是那些公职人员,如果不贪污、不受贿、不捞外块的,又有几个人能买得起呢?政府这样做,分明是巧言危改真移民,存心把原本住在城里的穷人都给撵到城外去。

拆迁中心的条件我们没法儿接受,我们提出的按照我们现在居住条件在附近地域解决房子的要求,他们不答应。此时,和拆迁中心官商一体的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达裁决书,限我们一日内,搬到偏远农村的三间周转房里去住(地点在朝阳区三间房乡)。这群官儿老爷也不想想,让我们三户八口人,由现在居住的108.1 平方米的九间房屋,搬到不足40平方米的三间房屋去住,光我们家的东西放得下不?可是,跟这帮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滋生出来的地主、恶霸和贪官污吏还有理可讲吗?

2003年5月23日,拆迁中心与街道办事处及辖区派出所出动数十人,如临大敌般地将我家团团包围,趁爸爸上厕所的工夫,从家中强行架出爷爷、奶奶,并把家人全部轰到包围圈之外,连让拿出贵重细软的时间都不给。只见他们雇佣的流氓、打手一拥而上,瞬间就把我们家给抢了、给砸了、给偷了。那场面比战争时期打土豪还激烈,比文化大革命抄家还过之而无不及。

这次强拆,我们家损失惨重。家具不是缺骼膊就是断腿不说,光现金就丢了两万元,至于家中收藏的珍贵玉器、古币、集邮册和金银手饰等,也统统不见了。

更令人发指的是,这群良心已经被金钱铜臭给湮灭了的人,竟然对老人也不留情。他们强拉硬拽地把我爷爷、奶奶弄上车,拉到朝阳区三间房乡,往下一丢就不管啦。可怜那,可怜我80岁高龄的爷爷身上被弄得青一块紫一块,还被推搡地摔了好几个跟头。第二天我们找到他们时,只见一天水米未进的爷爷,满脸是血地躺在地上气息奄奄。在场的人目睹此景,无不痛哭失声。

事件发生后,我们用车拉着爷爷、奶奶到市委、市政府反映。市政府说这是区里干的事,电话招来区政府、区城管、街道办事处和警察。区政府等人甜言蜜语,哄着我们回街道办事处去解决问题。可是回到街道,他们却伙同拆迁中心的人,对我们一通威胁、辱骂,并将爸爸带到派出所里关了起来。

就这样,不到两年的光景,三个幸福美满的小康家,竟被政府中的腐败分子及房地产商残害得破败潦倒。

四、究竟是谁在扰乱社会治安、公共秩序?

爲了揭露宣武区政府的腐败分子并房地产商残害百姓的倒行逆施,出自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无比信任,并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公竦娜(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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