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法》賦權境外工作 非法手段恐合法化(組圖)

作者:黎紫曦 發表:2017-05-19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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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佈《國家情報法》草案
中共公佈《國家情報法》草案(圖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5月19日訊】(看中國記者黎紫曦綜合報導)中共16日公佈《國家情報法》草案,該草案授予當局在境內進行情報蒐集時,有權對中外個人和團體進行監視、突擊住所、扣押車輛和設備。

有評論指這類做法在大陸早已存在;也有分析認為,中共推出《國家情報法》草案,意在將非法手段合法化,這無疑讓大陸人權現狀雪上加霜。

情報法權限大 非法手段恐合法化

根據《國家情報法(草案)》內容,該草案將銜接已經出台的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等。

情報工作範圍涵蓋國內和境外。草案聲明寫道, 在調查國內外個人和團體時,只要「經過批准,經出示相應證件」,情報部門就可進行審訊和搜查,即「可以向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了解、詢問有關情況,查閱或者調取有關的檔案、資料、物品」。

根據草案,情報人員可進入「管制區」,同時「享受通行便利」。當局還可建議海關和邊防進行檢查,對於阻礙其工作或洩露相關國家機密者,將有權予以15天行政拘留。

不過,該法案未說明具體通過時間,及要經何人批准。

人權律師任權牛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共產黨體制下的情報人員權力很大,此類做法早已有之,現在出台新草案無疑是公佈恐嚇異議人士。他指草案中所指的「情報」內容模糊。

「情報法這個東西本來有沒有都可以悄悄地做。我不知道他們(中共)為什麼要上升到立法的高度去弄,」任權牛認為,情報法立法屬於國安或國保部門內部事情。 「作為普通民眾,說情報這個東西,感覺很陌生。我作為律師也是不太明白什麼叫情報。」任權牛不解地說。

時事評論員唐靖遠對海外新唐人電視台表示,過去中共在國內利用媒體欺騙民眾時,都由外國記者或相關人士曝光,而此次推出新情報法,實際也是將過去侵犯人權的非法手段公開合法化。

情報系統全面整頓引關注

北京
中共內部派系權力鬥爭激烈(圖片:Getty Images)

而旅美時事評論員藍述則分析,《國家情報法》草案出台,體現出中共內部派系權力鬥爭激烈。

他進一步說明,國安和外交體系之前是江系官員長期把持,特別是國安體系,由曾慶紅一手控制,他們經常在習近平背後搞小動作。

「在過去的幾年,可以看得出來,通過在軍隊裡面抓了徐才厚、郭伯雄這些人,在政法體系裡抓了周永康等等一批人。對軍隊和公安這一塊,還有各個省的地方大員,他將繼續往前走,……」藍述說。

事實上,近年中共陸續制定、通過有關國家機密安全等一系列法律,其中包括去年通過網絡安全法,2015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及2014年通過反間諜法。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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