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救护车碾压受伤者事件看中国普遍存在的次生灾害

作者:白丁 发表:2021-04-22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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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最近发生了一起救护车碾压等待救护的受伤者事件。《澎湃新闻》4月12日在新浪网发布消息,标题是《外卖员出车祸后又遭救护车碾压致小腿骨裂,受伤男子最新情况:神智清楚》。

事件的关键脉络如下:4月12日正午,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伤者倒在交通干道上,现场有交警或协警。救护车赶到,直奔倒地的受伤者并从伤者的一条腿上碾过。

此次救护车碾压受伤者事件是一个典型的二次伤害案例。虽然这类伤害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发生,但是,中国大陆无疑是二次伤害案例的高发地区。

这次救护车碾压受伤者事件可以作为教案,通过案例分析来剖析中国二次伤害高发背后的深层原因。

此次救护车碾压事件的最直接责任人无疑是救护车司机,这是连盲人都能看到的事实。但是我们应该做更深层的思考,而不只是停留在事件表面。

首先,事件中的救护车司机缺乏最基本的驾驶技能。驾驶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行进之前必须看清路况。很显然,这个事件中的救护车司机没有看到地上躺着的受伤者就仰卧在救护车的前行轨迹上。在中国,驾校学员学到的多是抽象的理论,没有人会向他们解释那些理论在驾驶操作中的实际意义,更没有成型的训练体系帮助学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因此,驾校学员从驾校毕业也就意味着路上不规范驾驶的人数在增加。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事件中的救护车司机缺乏的不仅仅是“了解路况”这一项驾驶技能,这次事故也不是他的第一次事故。

从职业素质角度看,事件中的救护车司机缺乏救护领域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心理素质。在欧美国家,民用驾驶许可类别中,最高等级的是救护车和消防车许可,因为这两种职业都需要从业人员在最高等级的驾驶技能之上,必须具备强大和稳定的心理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最危急的时刻表现出从容和果敢。但是,事件中的救护车司机可能为了尽快抵达救护现场,忙中出错,忘记了上面提到的最重要的驾驶原则。

事故现场警察的表现如何?从碾压后几秒钟的视频画面可以看到,至少有一名身穿黄色马甲的交通疏导人员就在事故现场。我们无从知道他是如何在现场进行协调,但是有一点很明确,那就是:他没有对事故受伤者提供最基本的保护。在欧美的公民交通安全教育中强调,在医护救护到达之前,事故现场的人员要对受伤者实施必要保护:为受伤者保暖,并用明显标识把受伤者和周围过往的车辆人流分隔开来。这些基本保护措施是为了避免行人车辆与受伤者发生误碰误伤而造成新的伤害。但是这些措施在此次救护车碾压事件中都没有看到,以至于救护车可以从交通主干道转向后无障碍地直接向受伤者身体碾压过去。像这样在事故现场缺乏对受伤者最基本保护的现象,在中国可以说是常态,说明交警的职业训练,在处理事故这一点上,远没有达到国际同行具有的专业化标准。

通过对事故的现场处理能力的分析可以发现,在交通疏控和病员运输这两个重要环节上,中国的专业人员的应对能力都远未达到应有的国际专业水准,而这类不规范、低水准服务导致的二次伤害事件在中国层出不穷。仅以交警和救护运输为例,交警为了截获违章电动车而使用绳索拦截导致电动车驾驶员伤亡的事件;救护人员在搬运伤病人员过程中失手导致伤病人员坠地再次受伤等事件如此常见,以致大众已经对这类新闻产生了“愤怒疲劳”。

分析了专业人员的应对能力之后,让我们再来看一看此次救护车碾压事件的受伤者。救护车到来之前,已经受伤的他横躺在车流不断的交通主路上。他在被救护车碾压的一瞬间坐起身来,说明在碾压之前他的伤势可能没有严重到失去意识或无法移动身体的程度。前面提到,欧美的公民交通安全通识要求每一个普通人都应保持最基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应对常识,也就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和外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要尽快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地点,以免被过往车辆和行人再次伤害。欧美的公民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强调,把受伤者转移到安全地点的重要性远远高于保持事故现场的需要。

那么,此次救护车碾压事件中的受伤者为什么躺在马路上而不是挪到相对安全的路边等待救援?原因之一可能是他没有这些最基本的交通安全通识知识。但是更深层的原因也许是恐惧。使他恐惧的是什么呢?在欧美,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事故责任划分清楚之后,涉及事故双方的所有理赔都由各自的保险公司代理进行交涉,事故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赔偿诉讼纷争。但是在中国,交通事故之后等待当事人的不光是和自己保险公司之间的无休止的理赔扯皮,更要面对事故对方可能发起的巨额索赔诉讼。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中国的统筹医保明文规定,其覆盖范围不包括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因此,如果在事故中受伤而又得不到理赔或赔偿,中国大陆的受伤者就需要自己负担昂贵的医药费,而一场突发的大病重病使一个中产家庭一夜返贫的实例在当下的中国已经不胜枚举。

在这样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保险和医疗制度下,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的第一本能就是如何把自己划归成为事故的受害方。这样做,不但可以避免被索赔,甚至反而有机会变成索赔人。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事故当事人中绝大多数会以自身安全为代价,选择倒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或救护,哪怕现场的交通状况极为危险。这也就解释了此次救护车碾压事件中的受伤者为什么躺在车流不断的主路上等待救援。

在一个已经建政70年、并且和世界接轨了40年的国家,社会保障的缺失使人民时刻处于害怕因伤病而陷入贫穷的恐惧之下。这样的国家被冠以“人民共和国”并且成为令外人赞叹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不能不说是对正义和公平的一个恶毒的嘲讽。

和二次伤害相对应的,是更可怕的次生灾害

在中国,二次伤害事件虽然数量众多,但毕竟是由个人行为造成的随机散发事件,因而几乎不会在某一时刻在某个地区对某个群体带来直接危害。但是次生灾害的成因则完全不同。所有次生灾害几乎都是由决策层面的错误导致,因而任何一次次生灾害所累及的范围都要比所有二次伤害的总和还要广大,对受害群体造成的伤害也深重得多。不幸的是,次生灾害在中国就如同二次伤害一样普遍和多发。

距离现在最近的次生灾害包括:

——刚刚宣告成功的脱贫运动迫使数亿乡村民众离开熟悉的家园,流落到陌生的城镇自生自灭;

——2020年上半年,武汉肺炎触发了武汉和全国各地的封城令,封城而非武汉肺炎本身造成了无以计数的家庭分离和人员伤亡;

——2017年年终,北京市整改城中村乱象导致的百万外来低端务工人员流离失所。

时间稍远一些的次生灾害,包括在过去30年间因三峡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和建成后滑坡导致的数百万人口失去赖以生存的农田而不得不流离失所。更远一些的,有“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因为严禁农民逃荒而导致的农业人口饿毙数千万的悲剧。

纵观所有这些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次生灾害,起因都是源于“为人民服务”的口号,结局都是人民用牺牲自己的生活乃至生命服务了这个口号。没有反思,也没有追责。口号依旧在高声鼓舞着,人民的牺牲也从没有间断过。

和那些不得不承受看不到尽头的次生灾害的人们相比,那些瞬间死于二次伤害的可怜人是幸运呢,还是不幸呢?

来源:看中国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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