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珠海市人大近日通過立法,禁止電動車上路,而此前廣東某著名媒體在該市民眾中進行民意調查表明,97%的群眾反對禁止電動車,因為它環保、方便、適合廣大勞動群眾的消費能力和實際需要,但是,代表人民的人代會還是通過了禁止電動車的法規。
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至少目前還看不到收斂和悔悟的跡象)。許多城市禁止摩托車、助力車、電動車,包括首善之都,包括經濟中心,而且,愈是大城市,愈是厲害。在國際流行節能環保概念國內倡導宣傳節約型社會的背景下,許多城市卻出臺各種政策,限制和禁止低能耗的微型車,甚至不顧群眾和市場的需要,不顧出租車主們的反對,強行淘汰微型車、麵包車作為出租用車。
但是,百姓不明白,為何要這樣?不是喊節約型社會、可持續發展嗎,怎麼愈是節能的愈是環保的倒反被禁止,限行?!這到底是為什麼?!
我曾寫過《是誰在可著勁兒限制助力車》,指出了其中原委,限制和禁止助力車、摩托車、微型車的大致有這麼三類人:一是交管部門,他們靠汽車的稅費罰款養肥了,你不開汽車,他們的財源不就少了麼,他們不干;二是汽車製造商經銷商,電動車、助力車、摩托車適合中國現在大多數中低收入的消費水平,是汽車的一個強勁的競爭對手,他們不願意這個對手太強大;三是一些官員,他們要靠汽車產業拉動GDP,製造政績,同時他們的私人利益也往往與汽車製造經銷商利益緊密聯繫在一起,更重要的是,他們很看重面子,有時美其名曰城市形象,滿街跑豪華的汽車對他們的面子很重要,至於老百姓買得起養得起,他們還無暇考慮或不願考慮,他們只問:「不讓你們騎助力車,就去買汽車嘛!」這使人不由得想起法國暴君路易十六的一句名言,當有人對他說窮人沒有麵包吃時,他不解地說:「沒有麵包,為什麼不吃肉?」
人民的國度,人民的土地,人民的馬路,卻不讓人民走,這合理嗎?禁止這個,限制那個,到底是何道理?昨天看到一篇網文,自行車在人行道上被汽車壓了,卻負全責,為什麼?因為道路上沒有自行車道,也就是說你要麼坐汽車,要麼步行,別無選擇!這是什麼以人為本?我們騎了多少年的自行車,現在也禁止上路了?氣憤!
臺北、河內的街頭摩托車可以走,世界各地大多如此,中國大陸的那麼多城市卻對摩托車說不,難道就這樣顯示文明和進步嗎?人民的自由權利、選擇權利被誰在吞噬和剋扣?中國的摩托車產量世界第一,可是,在中國的土地上,卻屢屢受阻,真是怪事!微型車、摩托車、助力車、電動車既然國家允許甚至鼓勵生產,為何不許人民群眾消費?!國家的政策為何到了地方,就扭曲的面目全非甚至南轅北轍,成為相反?!這還是一個統一的國家統一的市場統一的民族嗎?大陸自己內部尚且不統一,還談什麼大陸和臺灣的統一?
有的制定和出臺、執行此類害民擾民坑民政策的人搬出的理由是:助力車不安全,摩托車污染大,他們佔壓馬路路面。請問:每年汽車事故死亡的人是多少,助力車事故死亡的又有多少,一天一地,到底哪個不安全?摩托車、微型車油耗低,排放廢氣也少點,比之大排量汽車,到底哪個污染大?助力車、自行車佔壓馬路路面,汽車難道佔壓得不更多嗎?難道你們坐汽車、坐好車,可以佔壓路面,可以污染,就不許別人佔壓一點,污染一點?這不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現代版麼?
至於為了官員的政績、面子,犧牲和違背大多數群眾的利益、意願,限制和禁止微型車、助力車、電動車、摩托車,那更是人所詬病、怨聲載道,毛主席早就告誡我們,不要圖虛名,招實禍,這些官員咋就連這個也不懂呢?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不管是從黨的事業來說,還是從自己的政治前途、經濟利益來說,只有想方設法為群眾謀利益,贏得民心,才是正道呀!
我們的許多政策、許多做法,真的值得好好檢討一下了。國家已經承認醫療改革是失敗的,教育的失敗和腐敗也是世人有目共睹人神共憤了,人口政策、交通法則等等方面,都應該處以公心,著眼大局,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檢驗標準,認真地反思和檢查,修正完善,再也不要做只圖自己高興不顧老百姓死活的事情了,那樣只會為苑驅魚,把老百姓趕到自己的對立面上去,如果逼得他們實在無路可走,那恐怕就有上樑山的危險了,那就是國之不幸,民之不幸,也是官之不幸。(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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