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官場腐敗的重慶維權人士遭警方拘留 兒子被打傷(組圖)

作者:盧乙欣 發表:2020-08-05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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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揭露官場集體腐敗的重慶維權人士陳明玉1日出門時突然遭到阻攔,隨後遭到拘留,她的兒子則被打傷。
持續揭露官場集體腐敗的重慶維權人士陳明玉1日出門時突然遭到阻攔,隨後遭到拘留,她的兒子則被打傷。(圖片來源:維權網)

【看中國2020年8月5日訊】(看中國記者盧乙欣綜合報導)持續揭露「重慶員警吳秀峰槍殺其兄陳明華」一案的背後,展示的是中國官場集體腐敗,並痛批中國沒有法律、人權的重慶維權人士陳明玉,在8月1日步出社區門時,遭到警方攔截,兒子遭打傷,陳明玉後續反被拘留十日。

維權網報導,重慶維權人士陳明玉於今年8月1日下午2點20左右,從她居住的社區出門時,遭到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士(渝北區回興派出所員警,但未出示任何證件)阻攔、拖拽。

在此一衝突事件中,陳明玉兒子被這些人摔傷,並於傷後經120抬走,陳明玉則遭到警車帶走。

2日獲悉,打人者居然沒有事情,遭到無故阻攔的陳明玉反倒被警方依行政拘留了十日。

痛批中國沒有法律、人權的重慶維權人士陳明玉,在8月1日步出社區門時,遭到警方攔截,她的兒子則遭到打傷
痛批中國沒有法律、人權的重慶維權人士陳明玉,在8月1日步出社區門時,遭到警方攔截,她的兒子則遭到打傷。(圖片來源:維權網)

推特帳號「CHRD人權捍衛者」於2019年12月18日推文表示,「2019年11月18日,北京王府井派出所員警在街頭攔載上訪人員查身份證資訊,確定身份後會被帶往王府井派出所接給截訪人員。重慶維權人士陳明玉、郭興梅被扣押在王府井派出所,等待地方政府的截訪人員帶走。陳明玉認為,如果今天晚上8點後聯繫不上自己的話,就很可能是被重慶駐京辦黑關。」並附上陳明玉的通知:「今晚8點半左右重慶駐京辦和我們地方公安政府的大約七八個人,把我和郭興梅從北京王府井派出所拉到高家場46-3號,我被帶到辦公室談話後跟地方公安政府人員離開,預計明天回重慶。郭興梅現在還在北京高家場46-3號。不能跟每位關心關注我們的朋友一一回復,請諒解。陳明玉2019/12/18日晚11:20」。

此外,德國之音去年曾報導陳明玉在與他名維權人士陪同「六四天網」網站創辦人黃琦的母親蒲文清會見五個國家駐成都領館的官員後,遭到警方帶走。

推特帳號「德國之音」於2019年2月16日晚間9點7分發布推文表示,「2019年下午2月14日下午,英、美、德、意、瑞五個國家駐成都領館的包括領事、領館官員在內的7名外交官與黃琦母親蒲文清會面。關切黃琦案的進展。外交官表示會持續關注黃琦案,希望中國政府釋放黃琦出獄治病。2陪同黃琦母親的有重慶維權人胡貴琴、陳明玉。當晚回到成都的黃琦母親和聲援人士遭警方報復。」

德國之音又表示,「2月14日晚間20時多,員警和國保先把陳明玉、胡貴琴帶走,22時多又把危文元帶走;在派出所,所長稱這是國保行動,它們只是配合;國保遷怒維權人士陪黃琦母親見外交官之事,還稱知道她們去了美領館,其實這張照片背景也顯示是在德國成都領館。本媒所在的德國對中國人權保持持續關切!這是國家最好的名片。」

德國之音於晚間11點30分發布推文表示,「本媒曾追蹤2月14日晚間,10名名國保、員警和武警闖入黃琦母親蒲文清家中,帶走並問訊三位聲援人士陳明玉、胡貴琴、危文元、驅離律師。因為當天下午他們與5名西方國家在成都領館的外交官見面。」該篇推文上的視頻顯示,一名85歲老人在面對兇惡的員警帶走朋友們時,所表現出來的絕望和無助。

陳明玉的推特帳號「陳明玉 中國.重慶」介紹表示,「向殺我哥哥、毀我房屋土地、掠我錢物的犯罪分子及幕後保護傘追究到底。」

臉書帳號「陳明玉」於2018年12月13日上午7點26分發文表示,在「重慶員警吳秀峰深夜入室槍殺無辜公民陳明華案」的背後,其實呈現的是「中國公檢法集體腐敗。」

該篇全文如下:

實名揭露重慶員警吳秀峰深夜入室槍殺無辜公民陳明華案背後的中國公檢法集體腐敗。

1995.6.20,家住重慶市渝北區兩路鎮花石村5社的陳明華被附近涉黑人員代祥雲故意挑起事端,繼而組織多名外地黑社會人員惡意敲詐毆打。當晚,代祥雲一夥又帶著員警吳秀峰等人到陳明華家,吳秀峰朝陳明華家大門從外向內開了兩槍後,撞開陳明華大門,向在屋內陪著4歲兒子睡覺的陳明華連開10餘槍,陳明華身中7槍慘死家中。屍體被吳秀峰等人搶走拉去火葬場。幾天後被渝北公安強制火化,因家屬拍下屍體照片骨灰被扣至今。

由於事發重慶第一罪犯文強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時期,案經渝北區公安分局、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檢察院、重慶市檢察院、四川省人大多部門調查,至今23年餘,無一部門拿出調查結果。直到2015年,渝北區公安分局才以案件屬於渝北區檢察院處理為由不予受理。渝北區檢察院2016年告知家屬其在1995年已作出不予立案決定,但從未向家屬送達。這個所謂的「不予立案決定」最終被渝北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沙甯遠親口否認,檢察院從未作出過什麼「不予立案決定」。然而,重慶市高級法院、最高法院卻以「檢察院已作出不予立案決定,視為員警沒有違法」的理由對陳明華家屬的刑事賠償申訴給予駁回。重慶市檢察院對家屬的賠償監督申請,以「不符合立案條件,決定不予立案」。

偌大中國,死者陳明華三代親人向各級公安、檢察院、法院、政法委、監察委奔走23年餘,竟沒有一給命案家屬申冤的地方!這是不是中國官場集體腐敗?中國還有法律嗎?中國的人權在哪裡?

歡迎國際國內各界人士採訪求證,連絡人:陳明玉,電話:13883169969,18983291886。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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